起步区中央综合服务产业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起步区中央综合服务产业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海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208-465102-04-01-446034)(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口江发商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海口江发商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本项目已完成企业投资备案,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为188,025.20万元,项目采用装配式建造并具有了开展工程总承包必要的基础资料,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项目地块位于海口江东新区起步区中轴线北端,四横路以北、西一路以东、东一路以西、一横路以南;
2.2.项目建设规模:项目地块位于海口江东新区起步区中轴线北端,四横路以北、西一路以东、东一路以西、一横路以南。项目共由6宗地面用地及3宗地下空间用地组成,总用地面积约52791.99㎡,其中地上占地面积约23676.66㎡,地下用地面积约29115.33㎡。总建筑面积约133911.24㎡,地上建筑面积约65599.24㎡,地下建筑面积约68312.00㎡。本项目作为CBD起步区中轴线核心地块,项目将建成集城市精品商业、文化娱乐、艺术展示、高端办公等为一体的城市综合体项目(以最终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上的数据为准);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范围和内容:起步区中央综合服务产业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包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在招标人提供的建筑概念方案基础上进行方案设计、深化优化、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包人工、包材料、包设备、包机械设备使用费(含二次进出场)、包场外材料堆放费、包材料周转费、包运输、包成品半成品保护、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含施工噪音、污水排放)、包夜间施工费、包赶工费、包施工期间段的抽排水、包检测检验、包调试、包验收合格、包结算、包移交、包资料整理、包工程保险、包按国家/工程所在地省/市规定办理承包人应办理的手续及缴纳费用、包风险、包管理费(含材料管理)、包利润、包规费、包税金、包专业协调配合、包保修等所有按图纸及发包人要求完成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4.招标控制价:人民币1,318,079,793.32元;
其中,暂列金:62,765,704.44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540日历天
现场施工计划开始日期:2022年08月3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02月21日。
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无 ;
2.7.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合格,设计深度和广度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规程。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8.质量目标:省优或以上优质工程奖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采用装配式建造的项目,联合体成员中应当有自有或合作的预制构件生产厂商(如果构件厂商为投标人自有的,投标人须提供构件厂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反映股权或出资情况的工商登记信息的复印件;如果构件厂商为合作的,投标人须提供构件厂商的营业执照和合作协议书复印件;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
(1)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含)以上设计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且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无在建工程项目的承诺函。
3.3 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4 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提供证明材料),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无在建工程项目的承诺函。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4)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承接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1家,承接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1家,且联合体成员中应当有自有或合作的预制构件生产厂商;
(5)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评审的主要因素包括投标报价、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设计方案、施工实施方案(施工安装方案)、企业诚信、施工经验等,装配式建造的项目还包括构件生产实力)。
4.2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不超过3个的中标候选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8月01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2年8月21日17时30分通过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aikou.gov.cn/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或单位公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或单位公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00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转账或工程担保方式(工程担保方式包括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保函、工程保证保险)或区块链电子保函。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8月22日09:00时,地点为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楼315开标室(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适用于现场递交)
7.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8月22日09:00时。投标人应当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aikou.gov.cn/上传。(适用于网络递交)
7.3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2年08月22日09:00时,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网上支付或线下银行转账支付或工程担保方式(工程担保方式包括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保函、工程保证保险)或区块链电子保函支付,支付地址:/。
7.4 逾期上传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履约担保的要求
8.1 履约担保金额:中标价的10%;
8.2履约担保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如采用银行保函方式递交的,担保保证人是在海南省内注册或设有分支机构并有资格的银行,须有查询码或二维码)。
8.3履约担保期限:自招标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移交证书签发并承包人提交了办理竣工验收备案资料需要承包人提交或准备的全部资料后28日止。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告服务平台》等媒介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口江发商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桂林洋大道与桂秀路交叉口东北200米罗牛山电商大厦8楼
电话:0898-31908513
联系人(全称):吴工
2022年08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