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供电段集二线12站电务设备大修工程
10KV贯通线路(土牧尔台至朱日和区段)大修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公告
(公告编号:HGDDX-SG-2022-31)
1.立项依据
本项目根据《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下达2022年技术改造、大修、节能环保指标计划及技术改造勘察设计补充计划的通知》(呼铁计[2022]50号)和《呼和浩特电务段关于报送2021年电务设备大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呼电段函〔2021〕29号)文件批准建设,计划执行单位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供电段,建设资金来自集团公司大修资金,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项目已具备建设条件,现按照公开、择优的原则选择本项目施工单位。
2.工程概况
2.1.集二线12站电务设备大修工程10KV贯通线路(土牧尔台至朱日和区段)大修。
2.2.项目简况、建设地点、规模:
2.2.1项目简况:为优化集二线土牧尔台至朱日和区段供电质量,保证设备的安全可靠,减少对运输效率的干扰,现需对土牧尔台至朱日和区段电力配套设备进行施工改造。
2.2.2建设地点:土牧尔台至朱日和区段
2.2.3规模:电杆组立1054棵,导线架设220条公里,石围子制作77个,拉线安装399组,电杆号牌安装1054处,顶管过轨电缆10处,电缆敷设3.535公里,箱式发电机组和升压变压器基础等制作安装2处,部分场坪地面硬化。
2.3.主要工程内容和数量: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合计
1
混凝土电杆组立
Φ190×12000
根
989
混凝土电杆组立
Φ190×12000(Φ14*14)
根
51
混凝土电杆组立
Φ190×15000(Φ14*14)
根
14
4
架设钢芯铝绞线
10KV LGJ 95MM2
kg
82362
5
架设铝芯绝缘架空电缆(加强型)
10KV JKLYJ 95MM2
m
19333
6
敷设高压电力电缆
YJV22 10KV 3芯 95MM2
m
1919
7
敷设高压电力电缆
YJV62 10KV 1芯 95MM2
m
1036
8
敷设高压电力电缆
YJV62 10KV 1芯 120MM2
m
90
9
敷设低压电力电缆
YJV22 1KV 4×240+1×120MM2
m
60
10
敷设低压电力电缆
YJV22 1KV 4×25+1×16MM2
m
530
11
敷设低压电力电缆
YJV22 1KV 4×16+1×10MM2
m
400
12
敷设低压电力电缆
YJV22 1KV 4×35+1×16MM2
m
250
13
有载调压器基础制作安装
500kVA
座
2
14
箱式柴油发电机基础制作安装
500kVA
座
1
15
箱式升压变电站基础制作安装
500kVA
座
1
20
安置三相变压器
20kVA
台
2
21
安置三相变压器
50kVA
台
1
22
既有线路电杆及导线拆除
公里
73
具体工程施工内容、工程量以施工图纸及预算审批为准。
2.4施工费:暂定施工费396.067695万元(核减甲供材料费,甲供材料包括混凝土电杆、钢芯铝绞线、绝缘架空电缆、高低压电力电缆、有载调压器、箱式柴油发电机、箱式升压变电站、三相变压器、电流互感器),具体施工费以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最后批准价格核减甲供材料费为准。
2.5.计划工期:2022年12月15前完成,且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2.6质量目标: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竣工按总公司颁布验收标准。安全目标:杜绝行车、人身安全事故。
2.7其他:施工单位必须协助呼和浩特供电段完成青苗赔偿补助协调工作。
2.8拆除报废:新建线路建成并倒接电源后,施工单位必须将既有线路电杆及导线拆除并将废旧物资运送至指定地点。
3.对实施单位的资格要求
3.1实施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有电力设备的检修、维护及耐压试验相关内容,需要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须具备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实施单位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近3年有营业线或邻近营业线铁路电力施工的业绩证明。
3.3.申请单位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4.实施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3.5.实施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议价。
3.6.申请单位不能为联合体,与本项目设计单位无行政隶属关系,或无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利益冲突。
3.7.申请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期间内,对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的单位,不接受其投标。
3.8申请单位及其法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9实施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申请报名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申请单位,请于2022年9月8日17:00
前通过网易126邮箱(hhhtywz@126.com)成功报名(报名表见附件1)。同时于2022年9月9日17:00将纸质版申请文件送呼和浩特供电段电力技术科(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科尔沁北路38号)214房间。未成功发送邮件报名和未按时携带正式纸质申请文件参加开标的,均按报名不成功处理。
5.申请文件组成内容:
5.1.申请函。
5.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5.3.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
5.4.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5.近三年类似项目三项及以上业绩表。
5.6.拟投入的主要人员表。
5.7.拟投入的主要检测设备表。
5.8.施工方案(主要为施工安排,工期、质量、安全目标及保证措施等)。
5.9.财务状况证明资料。
5.10.申请单位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中国裁判文书网”对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以及无行贿犯罪书面承诺,承诺书内要明确违约责任。
5.11.申请单位提供在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的承诺书。
5.12.申请单位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失信记录查询截图。
5.13.申请单位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国家铁路局官网失信行为“黑名单”查询结果。
5.14.疫情防控措施方案及承诺书。
5.15 申请承诺书(见附件2)。
6.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供电段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科尔沁北路38号呼和浩特供电段
邮 编:010070
联 系 人:杨文忠 任桐
电 话:0471-2244533 杨文忠13171027650
监督部门: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供电段纪委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科尔沁北路38号
电 话:市电0471-2244663;路电081-44663
邮 编:010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