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洛阳机务段段部污水处理及废水回收设备大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TW-12208069)
一、招标条件
受招标人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委托,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洛阳机务段段部污水处理及废水回收设备大修” 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招标服务明细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接受国铁集团、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投标人或投标产品不存在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抽检、信用评价等)限制投标的情况;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应具备的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招标服务明细表。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一号楼423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从 2022年 09 月 08 日起至 09 月 14 日止,每日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分至 17 时 00 分公开出售,每套售价50元(不以标段售卖,购买文件即可参加多个标段)人民币,标书款只接受银行电汇方式(指定账户信息如下),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名称。
4.2投标人须在发售有效期内,同时提交以下三份资料方可获取招标文件: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项目购包登记表》(格式见附件1,未完成注册供应商无法查看附件时,可通过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获取购包登记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资料现场递交或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并与代理机构的联系人确认后获取招标文件。
4.3 未完成注册供应商应在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国铁采购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逾期未完成注册并通过审核的按国铁集团关于运用国铁采购平台的相关规定承担相应后果。
4.4未按本公告第四项规定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者,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投标文件》投标的有效标段应以《项目购包登记表》登记的标段为准,《项目购包登记表》未登记的其他标段不予接收。
4.5汇款账户:
单位名称: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郑州市工行郑州铁路支行
银行账号:170 202 090 920 006 1218
用途:标书款
4.6发票获取:汇款成功后,请将本单位开票信息(含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账号、地址电话等内容)电子版和手机拍照的汇款凭证电子照片,发送至wzzgscwb@163.com邮箱,电子发票将在七日后通过税局电子开票平台自动传送。未收到电子发票,请及时与我公司联系(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1号楼527室,联系电话:0371-68323378)。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9月2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郑州市货站街142号(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院内)1号楼8层809房间。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公开开标。请投标人代表按时出席开标仪式。
七、其他说明
7.1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参与投标的,应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日前书面告知招标代理机构,并说明不能投标的原因,否则招标人将按照国铁集团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进行处置。
7.2 参加铁路物资活动的物资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管理。
7.3中标(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8号)要求,在签订合同时,同时提供书面“企业规模类型的声明”,声明本企业的企业规模类型。未提供声明的视为未按《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要求履行主动告知义务,须承担相应责任。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机构: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郭工
电话:0371-68323748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保全街49号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货站街142号(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1号楼423室)
邮编:450004
项目相关事项及异议咨询联系人:常工
电话:0371-56835849
传真:0371-56835847
双休日值班电话:0371-56100129(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公告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发布。
日期: 2022年 09 月 0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