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国投钦州发电有限公司#1炉脱硝催化剂更换项目
项目编号: 000645-22ZB1061
项目类型: 工程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所属行业分类: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电力生产
项目实施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州港
招标人: 国投钦州发电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中投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1)对#1炉脱硝催化剂第一层催化剂(规格、数量见技术要求催化剂参数)进行供货、安装并对更换下来的催化剂积灰进行清理、疏通; 2)对#1炉脱硝催化剂第二、三层催化剂进行积灰清理、疏通并对破损严重的催化剂进行更换(使用第一层拆下下来完好催化剂进行更换); 3)对本项目所产生的废弃催化剂按危险废物进行处置; 4)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方式,项目范围投标人负责脱硝催化剂的设计、性能计算、生产、供货(包括运输至现场)、现场安装、调试及废旧催化剂处置等。详细内容详见发包人要求。
标段/包信息
标段/包名称: 国投钦州发电有限公司#1炉脱硝催化剂更换项目
标段/包编号: 000645-22ZB1061/01
文件发售开始时间: 2022-10-09 16:00
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2022-10-14 16:00
文件发售金额(元): 1000
文件获取地点: 国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截标/开标时间: 2022-11-02 09:30
开标形式: 线上开标
工期(天): 30
开标地点: 国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工期说明: 2023年06月30日至07月30日(暂定,具体开工时间招标人根据机组检修计划情况另行通知)。
招标范围: 1)对#1炉脱硝催化剂第一层催化剂(规格、数量见技术要求催化剂参数)进行供货、安装并对更换下来的催化剂积灰进行清理、疏通; 2)对#1炉脱硝催化剂第二、三层催化剂进行积灰清理、疏通并对破损严重的催化剂进行更换(使用第一层拆下下来完好催化剂进行更换); 3)对本项目所产生的废弃催化剂按危险废物进行处置; 4)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方式,项目范围投标人负责脱硝催化剂的设计、性能计算、生产、供货(包括运输至现场)、现场安装、调试及废旧催化剂处置等。详细内容详见发包人要求。
供应商基本要求: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民事主体;
供应商资质要求: 同时具有: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内容包括:处置、利用烟气脱硝过程中产生的废钒钛系催化剂HW50:772-007-50);
供应商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2台6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的新催化剂供货业绩(业绩提供合同首页、范围页、签字盖章页);
供应商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备注: /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 国投钦州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泽宇
联系电话: 19807778811
联系地址: 广西钦州市钦州港国投钦州发电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中投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马小利
座机: 010-83325320
手机号码: 18611086125
电子邮箱: maxiaoli@sdic.com.cn
联系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6号国二招宾馆南楼三层
相关说明
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sdicc.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注册说明: 投标人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点击右上角【用户注册】首先注册用户账号,再登录企业管理后台填写企业信息提交审核,审核情况将在24小时内(不含法定节假日)进行反馈,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请合理安排注册时间。
标书款支付: 投标人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点击右上角【用户登录】-【供应商系统】,在【公告信息-采购公告】或【我的邀请】中选择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工作台,在【招标文件】环节,点击【购买招标文件】进行网上支付,招标方不接受线下支付;标书款发票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投标人于购买招标文件5日后在【订单管理】中自行下载、打印。
文件下载: 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视为招标文件已售出,投标人可在【我的项目】中选择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工作台,在【招标文件】环节,点击【下载招标文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方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CA办理: CA数字证书为投标人参与投标的必备身份证明,用于投标文件的签章、加解密。首次办理CA(证书费用300元/年,介质费用35元/个)的投标人须按照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https://www.sdicc.com.cn)【帮助中心】→【操作指南】(供应商CA办理操作说明)进行线上办理。已办理CA的投标人请注意使用时效,过期的须及时完成续期办理,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7个工作日前递交CA申办资料,逾期导致投标文件递交不成功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帮助信息: 如需帮助请登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南】。
其他信息: 投标人/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之前,须按照平台的提示缴纳平台使用费(招标项目1000元/次,非招标项目300元/次)。具体操作为:点击【网上投标】-【支付平台使用费】进入平台使用费缴纳页面进行网上支付。平台使用费不接受线下支付;平台使用费发票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供应商可在【订单管理】中自行下载、打印。 本次招标活动所有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投标注册时填写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应对填写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自行承担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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