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金山院区自体血回收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医疗设备/体外循环设备
采购单位 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
行政区域 福州市 公告时间 2022年10月31日 17:2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年11月01日至2022年11月07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5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5号楼4层)
开标时间 2022年11月21日 09:00
开标地点 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5号楼4层)
预算金额 ¥43.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林娜
项目联系电话 0591-88002309
采购单位 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1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李工 0591-88116200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5号楼4层(铜盘路五凤派出所新址隔壁)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林娜 0591-88002309
项目概况
金山院区自体血回收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5号楼4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FZB-2022-FS54
项目名称:金山院区自体血回收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采购包预算(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投标保证金(元)
1
1-1
金山院区自体血回收设备
是
1套
430000
工业
430000
430000
430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适用于本项目。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本项目。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本项目。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本项目。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针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若此项规定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有矛盾的,以此项规定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其他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若所投产品属国家强制节能的,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其他资格证明文件2: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 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则须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其他资格证明文件3(若有):根据《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投标人在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第七章“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的“资格承诺”)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若招标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01日 至 2022年11月0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5号楼4层)
方式:招标文件售价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采购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购买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可通过直接到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或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购买,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购买的,潜在投标人须将购买标书费用通过电汇或转帐形式汇入招标公告中注明的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及参加投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合同包号、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和单位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
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5号楼4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传 真:0591-88002607
联系人:林娜
电子信箱:fjxfzb@126.com
开户名: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福建海峡银行福州鼓楼支行
账 号:100026211970010002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12号
联系方式:李工 0591-881162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5号楼4层(铜盘路五凤派出所新址隔壁)
联系方式:林娜 0591-880023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娜
电 话: 0591-88002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