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地面服务部关于废旧铅酸类电瓶处理项目,现诚邀符合条件的服务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地面服务部废旧铅酸类电瓶处理项目
(二)项目地点:北京市
(三)项目需求:
地面服务部在维修各类特种设备、车辆过程中,产生大量设备车辆使用过的废弃铅酸电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范畴要求对各类排污企业严格管控、备案,明确要求此类污染物的运输、处置等主要环节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为提高环境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保护周边环境安全,严控污染防治风险,使各类污染物管理有据可依、有章可循,拟向具备铅酸电瓶类废弃物处置资质和能力的服务商开展合作。
1.服务内容
废旧铅酸类电瓶处理(预计3.5吨)。
2.服务需求
(1)服务商提供的服务必须满足当地环保机构的资质要求,规范进行相关工作,以达到保护环境、提高社会效益的目的。
(2)服务商必须协助我方进行环保治理工作,协助完成当地政府组织的各类检查、督导、申报等工作,提供污染环境治理的技术讲解,可提供环保政策、法规、条例、标准及相关文件的培训课程,协助我方完成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针对废弃物运输、处置要求的各项工作。
(3)服务商须取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取得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关废弃物收集、运输资质,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废弃铅酸电瓶属于HW31含铅废物类,废物代码为:900-052-31,服务商应具备HW31(900-052-31)收集、运输资质。提供服务的相关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或从业经验。必须使用合格的耗材、设备、车辆和工具,保证不因上述物品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4)服务商在进行服务作业时必须按业务流程严格执行,及时清理工作地点周边的地面废弃物,装卸、运输过程中不得遗撒。(5)服务商收集、运输、贮存废铅蓄电池的容器或托盘,应根据废铅蓄电池的特性设计,不易破损、变形,其所用材料能有效地防止渗漏、扩散,并耐酸腐蚀。装有废铅蓄电池的容器或托盘必须粘贴符合 GB18597 要求的危险废物标签。
(6)服务商按双方约定的周期将我方指定地点的废弃物运输至当地环保许可的处置地点进行处置,相关工作按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收集、运输、处置标准和技术规范执行。
(7)服务商应执行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具有对危险废物包装发生破裂、泄漏或其他事故进行处理的能力。服务商运输废铅蓄电池应采用符合要求的专用运输工具。公路运输车辆应按GB 13392 的规定悬挂相应标志;铁路运输和水路运输时,应在集装箱外按 GB 190 的规定悬挂相应标志。满足国家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相关规定条件的废铅蓄电池,豁免运输企业资质、专业车辆和从业人员资格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要求。
(8)服务商处置我方委托处置的危险废物时,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废铅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等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及制度规范。
(9)服务频次由双方约定,服务响应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抵达废弃物交付地点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如需变更上述时间要求,服务商应提前向我方说明。
(10)废弃物交付地点由我方指定。
二、服务商资格要求
(一)服务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非中航集团黑名单服务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服务商,非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服务商。
(三)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近1年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及环境违法行为,未受到过环保部门行政处罚。
(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如具备北京市环保局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及其他环保许可等)
三、报名要求
(一)公告发布时间为2023年1月11日至2023年1月18日17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的服务商,务必在公告截止时间前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服务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二)报名材料
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查询的工商登记信息页面打印页。
3.提交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无法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则上需提交连续三年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其中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需包含“上年金额”和“本年金额”两列数据)。
4.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自拟格式)
5.近1年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及环境违法行为,未受到过环保部门行政处罚的声明。(自拟格式)
6.提交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废物类别必须包括HW31(900-052-31)。
7.提交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相应资质,如《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与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第三方运输单位签订的在有效期内的合作合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营业范围应包含危险货物运输)。
8.提供危险废物收购报价单。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信息在国航官网(www.airchina.com.cn)发布,除上述外,在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项目公告均为非法转载,我公司不承担责任。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卜筱溪
联系人电话:010-64538620
联系人电子邮箱:buxiaoxi@airchina.com
六、其他
(一)请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材料需为PDF格式,全部报名材料需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二)请将报名材料的扫描件(所有报名材料须按顺序整理成一个完整的PDF)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buxiaoxi@airchina.com电子邮箱,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 服务商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