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河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资产报废处置,现已完成审批手续,拟采取公开竞价的方式进行处置,我校委托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本次竞价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竞价人报名参与。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河南河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资产报废处置
1.2、项目概况及评估价值:
该批报废处置原机械厂、印刷厂机械设备等48台件,资产残值评估283480.00元。
服务期限:竞价成交公告发布后10个日历天处置完毕。
二、报价要求
2.1、竞价原则:竞价单位分别进行单独报价,竞价单位的报价不能低于评估价值。
2.2、该成交总价是应交学校的回收价值,回收方负责将该批报废物品搬出校外依法依规合理处置,对于处置中发生的清理、拆装和运输等其它费用归回收方负责。
三、竞价人资格要求
3.1、竞价人须具有工商注册的营业执照和相应的经营范围,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资格要求的废品回收企业;
3.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竞价人,拒绝参与本项目竞价活动。资格审查时,出让人、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材料一并保存;
3.5、本次竞价活动不接收联合体.
四、报名
4.1、时间:2023年2月21日至2023年2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双休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4.2、报名费:100元,售后不退。
4.3、本项目采用远程报名,需发送以下资料:
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提供法人姓名及联系方式、被委托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一套(盖公章);发送至hnyuxin008@163.com(发送完邮件后须联系0371-22307212确认邮件是否发送成功以及资料是否齐全),邮件名称统一为“公司名称+河大资产公司资产报废处置报名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报名。
备注:报名费从报名单位的基本账户转账,须要备注“河大资产公司资产报废处置”。
五、踏勘现场
报名结束后需要预约并办理入校手续后方能进入学校勘察现场,请报名成功的公司,将踏勘现场人员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车牌号等)发送至 hnyuxin008@163.com,每个公司最多允许2人参与踏勘,人员变更将无法踏勘。
踏勘现场截止时间:2023年2月27日17: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结束踏勘。
出让人将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竞价人按公告时间要求自行对处置资产进行踏勘。出让人将予以支持协助,费用由竞价人自理。踏勘期间竞价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出让人均不负责。
六、保证金
6.1、保证金的形式:电汇转账、网银转账
开户名称: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76010154800001876
地址、电话: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3号中华大厦19层
财务电话:0371-63911077
6.2、竞价单位应在报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缴纳竞价保证金,并作为其报价文件的一部分。河南河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资产报废处置原机械厂、印刷厂机械设备等48台件,保证金50000.00元。
6.3、保证金从竞价人的基本账户转账;转账时,一定要备注上“河南河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资产报废处置”以及转账单位名称,且转账单位名称与报名时的单位名称一致。
若跨行转账,请提前办理,只以到账时间为准。
报名单位交纳保证金后,自行查询保证金的到账情况。
七、报价文件要求
7.1、报名成功并完成踏勘现场的竞价人将会收到报价格式文件(电子邮件发送),竞价人按照报价格式文件的要求填写完整(一次性报价)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后,密封包装,封口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将密封完整的报价单递交(或邮寄)至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7.2、将该批报废物品搬出校外依法依规合理处置,处置中发生的清理、拆装和运输、人员安全事故等过程中的费用由竞价单位承担。
7.3、报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 2月28日17时00分,逾期不予接收。
地 址:开封市郑开大道第三大街大宏城市广场3号5层楼513室
联系人:王娟、任飞
联系电话:0371-22307212
八、评定原则
8.1、为保证报价的合理性、有效性,竞价时间不予通知,各竞租单位自行安排时间递交报价单,逾期未递交者,视为放弃;若竞价单位报价低于所设最低限价的为无效报价,视为放弃本次竞价;报价最高者为成交者。
8.2、成交人收到成交通知书后1日内,向出让人缴纳物资回收款。
九、保证金退还时间
9.1、保证金退还时间
成交人保证金待废旧物资回收完毕,经出让人确认无误后退还保证金。未成交人的保证金评审结束后退还。
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规定的竞价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报价;
(2)成交人未按时交纳物资回收款。
十、本次竞价公告在《河南大学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河南大学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371-23622192
地址:开封市河南大学金明校区曾宪梓一楼
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王娟、任飞
电 话:0371-22307212
地 址: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与商务西七街交叉口中华大厦十九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