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装备公司渤海区域海上溢油回收配套设备维修服务单项协议
标段(包)编号:2021-FW-GK-HYFZ-2373/01
发标日期:2021年11月29日
天津市中海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 中海油能源发展装备技术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就装备公司渤海区域海上溢油回收配套设备维修服务单项协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对下列项目投标:
服务项目名称: 装备公司渤海区域海上溢油回收配套设备维修服务单项协议
完工期: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
项目概况: 中海油能源发展装备技术有限公司在开展溢油配套设备维修时,需要提供项目的维修服务工作,以保障设备正常运行。
项目所在地: 投标人场地、海洋石油设施。
服务内容简介: 对溢油配套设备进行清洁、修复、保养、更换、调试等工作
合同签订模式:依据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即在符合采购需求、工艺要求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当评议合格的供应商数量≥3时按照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选取2家供应商签署1主1辅合同;以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作为主选供应商,以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作为辅供应商。当1≤评议合格的供应商数量<3时,只与排名第一的供应商签署合同。合同的使用原则(1主+1辅):
以主选中标总金额为基准,按以下比例分配实际业务需求。
主供应商占比70%,辅供应商占比为30%。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资格要求: 3.1 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母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3.2资质要求:
(1)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中标后施工前取得中海油能源发展装备技术有限公司HSE资格证,如不能办理,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2)场地要求:2000平米以上场地,1000平米以上车间;如自有,提供产权证;如非自有,提供至少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的租赁合同。
3.3体系要求:
提供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应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
3.4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2人,提供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简历,截止至投标日起3个月内的投标单位社保缴费证明文件;
2)中级及以上机械工程师1人,提供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简历,中级及以上机械工程师证书,截止至投标日起3个月内的投标单位社保缴费证明文件;
3)安全管理人员2人,提供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简历,安全培训合格证书,截止至投标日起3个月内的投标单位社保缴费证明文件。
4)需承诺,出海人员具备但不限于有效期内的五小证、健康证、防硫化氢、补差证等相关出海证件。
3.5既往业绩:
(1)投标人在近3年(2019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内至少具有 1项已完成溢油配套设备(至少包括多功能收油机、卷栏机、围油栏、船用喷洒装置其中一项)维修服务业绩。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完工验收报告或结算明细单或发票。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和盖章)、服务内容等内容;完工验收报告或结算明细单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完成订单的订单页、及订单相应的验收文件或结算明细或发票,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3.6其他要求: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免费将施工所需工具、人员、材料运送至指定地点,包括但不限于葫芦岛、绥中。接到甲方通知后,乙方提供的维修技术服务人员需按时间要求到达指定地点出海作业。
3.7信誉要求:
1. 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 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投标人不得被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 近三年内(2018年-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为便于投标人复核,投标人应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本单位及其法人代表、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信息,确认没有行贿犯罪的页面截图打印出来,写明“经查我单位及法人在截至本次投标时无行贿犯罪记录”加盖其公司公章提供给招标人;
5. 近三年内(2018年-至投标截止日)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为便于投标人复核,投标人应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以及其法人代表的行贿犯罪信息,确认没有行贿犯罪的页面截图打印出来,写明“经查我单位及法人在截至本次投标时无行贿犯罪记录”加盖其公司公章提供给招标人;
6.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1年11月29日到2021年12月06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2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12月21日 09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开标时间: 2021年12月21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本项目开标将在线进行,投标人可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的虚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发布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特殊说明: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须是中海油系统内合格供应商。如果不是,应在中海油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上完成供应商注册。注册流程参见中海油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首页“供应商操作指南”中“供应商注册流程”,注册时选择“仅公开招标”;
参与公开招标项目名称:装备公司渤海区域海上溢油回收配套设备维修服务单项协议
招标编号: 2021-FW-GK-HYFZ-2373
公开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辛智伟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22-25806094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E-mail:xinzhw2@cnooc.com.cn
[email protected]�作软件(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网上投标咨询电话:4009282020。
投诉渠道
袁晓冬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办共享中心综合管理部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渤海石油路688号海洋石油大厦B座A308
邮编:300452
固话:022-25802291
邮箱:yuanxd@cnooc.com.cn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海油能源发展装备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渤海石油路688号 渤海石油大厦B座
联 系 人:刘超
电子邮箱:liuchao46@cnooc.com.cn
邮 编:300452
联系电话:022-25802265
异议受理人:辛智伟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022-25806094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中海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渤海石油港区东六路293号
联 系 人:辛智伟
电子邮箱:xinzhw2@cnooc.com.cn
邮 编:300452
联系电话:022-25806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