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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路快速化改造工程供热管道迁改工程的招标公告

采购类型:
  • 价格要求:电议
  • 采购数量:大量
  • 包装要求:无要求
  • 采购情况:长期有效
  • 所在地:北京
  • 发布日期:2022-01-10 14:32
  • 信息有效期: 长期有效
采购信息描述
  • 所在地:北京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浏览次数:67

北京路快速化改造工程供热管道迁改施工项目(BJL-GRSG)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6113001001


宿迁市高速铁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北京路快速化改造工程供热管道迁改施工项目已经宿发改投资发(2021)2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北京路快速化改造工程供热管道迁改施工项目(BJL-GRSG)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宿迁市


1.2 工程规模:


北京路快速化改造供热管道迁改工程范围位于宿豫区贺兰山路北侧嘉陵江路至张家港大道段,张家港大道西侧贺兰山河至骏马化纤段。规格为DN400、DN200和DN100单管,敷设方式以埋地为主,局部采用架空方式。其中,DN400地埋敷设部分长约为2250米,其余架空部分长度约为480米;DN200地埋敷设部分长度约为270米,其余架空部分长度约为285米;DN100地埋敷设部分长度约为95米,其余架空部分长度约为5米。以及原管道拆除,DN400地埋部分约为360米,架空部分约为2300米,DN200地埋部分约为60米,架空部分约为110米。


1.3 工 期:2023年12月底前完成(节点工期根据业主计划安排执行),竣工验收后试运行期 30 天;缺陷责任期:竣工验收合格后2年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完成合同要求的全部工作,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试运行期满且经中节能(宿迁)发电有限公司接收后付至确认计量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付至确认计量款的90%;缺陷责任期满且经建设单位审核确认后付清余款(含3%质量保证金)。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1)北京路快速化改造工程供热管道迁改工程设备及材料采购、运输、保管,土方开挖、回填、平整,场地清表,管道安装、检验、检测、调试,试运行等。


(2)管道穿越河道施工、河道及护岸砌块恢复,以及施工、验收过程中相关手续办理及发生的费用等均由投标方负责;埋设管线遇到的地下障碍物拆除、赔偿及损害处理包含在承包范围内。


(3)投标方负责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报告办理工作,并提供监检报告,办理过程中甲方给予配合。


(4)投标方负责搭接处废旧管道、管件、基础及废旧保温拆除处理。


(5)投标方负责地方协调、临时用地补偿、红线外青苗/绿化补偿等(投标前请现场查看,自行确定补偿费用)


(6)投标方承担不可预见的地方政策变化和材差风险等。


(7)项目档案的组卷、整理、验收、移交等均包含在承包范围内。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是 □ 否;


? 合理低价法;


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4.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备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4.4本项目是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 GB2 级);


4.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4.6.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6.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8企业业绩:2017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DN300管道及以上、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000万元,且投运满1年的蒸汽(或热力)管网施工项目。


说明:(1)业绩证明材料包括①中标通知书②施工合同③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业绩证明材料须从宿迁市网员诚信库中链接,未按要求链接的,视同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关资料,不予认可;业绩材料应能够明确反映企业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内容及规模、合同金额、合同内容、竣工验收日期等内容,如果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无法体现相应信息的,投标人可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其他证明材料;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是指《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有其中之一即可。


(2)业绩要求中表述的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000万元是指:承包人完成过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000万元且投运满1年的蒸汽(或热力)管网施工项目(合同承接内容中必须包含DN300及以上的管道)。


4.9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10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1月10日 09:00至2022年01月14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0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 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01月20日 14:3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异议投诉


7.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7.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7.2.1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0527-84396031。


7.2.2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市高速铁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宿迁市洪泽湖路金桥商务大厦


地 址:宿迁市宿城区千百美商务广场2号楼11楼


联系人:蔡丹丹


联系人:葛威


电 话:0527-84355989


电 话:18066057759


传 真:/


传 真:/


邮 编:223800


邮 编:223800


E-mail:、


E-mail:jstysq@126.com


2022年0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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