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1月05日 ,我院发布 “资产报废 处置 ”采购公告。现对公告“五、谈判者资格”作如下变更:
五、谈判者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备再生物资回收或废旧金属回收等物资回收的相关资质;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 提供我院 48小时核酸阴性检测报告(按照疫情管控要求),在2022年1月11日14:30分统一进行现场勘查。集合地点:医院食堂门口。
其余公告内容不变 。
四川绵阳四 0四医院
2022年0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