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ZZB2021-8
重庆长征精密铸造有限责任公司
废钢采购需求信息
我公司拟采购物资如下:
序号
名称
规格(mm)
数量(吨)
执行标准
付款方式
交货期及地点
1
废钢一
普通碳钢
300
GB/T 8162-2008
货到复验合格挂账后,6个月承兑后滚动付款
签订合同后送完货为准;重庆长征精密铸造有限责任公司库房
合计
300
交付时间和地点:2021年12月25日或者合同执行完毕,地点:重庆长征精密铸造有限责任公司废钢库。
标准要求:按上表要求标准执行,具体技术要求如下:
废钢一:产品化学成分要求:C≤0.3%;Si≤0.6%;Mn≤1.0%;P,S≤0.025%;
外观要求:
1.废钢表面无严重锈蚀、无镀锌、无油漆油污;
2.废钢里不能参杂小边割余料及薄边割长条、焊丝铁丝等杂物;
3.废钢规格:废钢尺寸应大于150*150*10mm,不得有压块,破碎料等不易于需方使用的;每车废钢的规格材质集中度需在90%以上,优先选择统一规格型号的板材,可用剪板机剪成宽(80-200mm),长(100-800mm)的条状废钢;
4.不得含夹杂有危险爆炸品,包括液压密封件、厚壁压力罐、高压泵,封闭管材等密闭、半密闭容器;
5.不得夹杂有与本采购信息要求不符的废材如生铁,铁丝,钢丝绳等;
注意:化学成分为本次招标重要的参考指标。
其他要求:在合同期间,若需方需求特殊要求的废钢(如,低碳,低磷硫,低合金钢),不超过合同吨位的5%,供方应予以配合,按照合同价格核算。
二.商务要求:
*1.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提交贵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我公司和重庆长征重工有限责任公司体系内合格供方除外);
2.投标单位近两年的业绩证明(我公司体系内合格供方除外);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适用)
4. 合格供方在中国船舶采购管理电子商务平台上报价,非合格供方需注册成为平台会员再进行报价或者纸质密封报价;在平台询价不足三家时,本次询价可接受线下密封报价。
5.接收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0日下午12:30;
6.投标有效期:7天(开标之日起算);
7.投标人有利用伪造的或无效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其投标无效,给我公司造成损失的,我公司有权依法提请政府行政监督部门对其查处并承担赔偿责任。
8.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提交3万元的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以现金、电汇或者支票形式提交我公司财务部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定标前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我公司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定标后5个工作日内,我公司退还未中标单位保证金(以前提供过保证金的未退还,不需要重复提交保证金)。(已进入公司合格供方体系且提供过产品或服务的供方除外);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我公司否决。
我公司收取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重庆长征精密铸造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工行伏牛溪分理处
开户账号:3100 0267 0902 4908 305
9.履约保证金:(本次招标向中标方收取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合格供方体系且提供过产品或服务的供方除外)
10.中标服务费:(本次投标不适用)(我公司收取中标服务费,标准为中标金额的1%,金额四舍五入至元位;(对设备及软件、设备维修,新建、扩建、安装工程,工程维修(含改造、翻新等)类的公司招标项目收取);
三.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1.评标方法(勾选):最低评标价法(一次报价法)■ 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方法: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采购需求信息的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本次招标采购项目中标人的评标方法。
2.本次招标可采用A,B级供货方式,在满足条件1价格的情况下,A级200吨,B级100吨。
四.拟签订合同样本(参考模板):
废钢采购合同
需方:重庆长征精密铸造有限责任公司 合同编号:JZCG2021-
供方: 签订地点:重庆市大渡口区
签订时间:2021年 月 日
产品名称、图号、单价
招标文件编号:JZZB2021-6;电子平台询价单/场次编号: ;
产品名称
材质
数量(吨)
单价(元/吨)
总价(万元)
备注
废钢
Q235/低碳钢
300
单价含13%增值税,承兑价格,含运费.
合计
第二条、质量标准:供方送货至需方的废钢不得夹杂有存在安全隐患的危险品及影响炼钢质量的其它废旧金属,具体为:1、不得含夹杂有危险爆炸品,包括液压密封件、厚壁压力罐、高压泵,封闭管材等密闭、半密闭容器;2、不得夹杂有与本合同要求不符的废材等;3、废钢表面清洁无油污,无镀锌,铁锈和油漆尽量少;4、废钢尺寸应大于100*100*10mm,不得有钢板压块,破碎料等不易于需方使用的,每车废钢的规格材质集中度需在90%以上,板材用剪板机剪成宽(80-200mm),长(300-800mm)的条状废钢;其他要求:在合同期间,若需方需求特殊要求的废钢(如低碳,低合金钢),不超过合同吨位的5%,供方应予以配合,按照合同价格核算。产品化学成分要求:C≤0.3%;Si≤0.6%;Mn≤1.0%;P,S≤0.020%;
第三条、交货期及交货数量:以需方通知为准,数量以磅单为准;
第四条、交货方式及运输费用:供方送货至需方废钢库,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
第五条、检验标准、方法及地点:由需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条质量标准约定在需方废钢库进行检验,现场抽查检查化学成分;若发现第二条质量标准中的问题废钢,根据严重程度,需方有权对本车次价格下浮5-10%让步接收,或者由需方进行评估,扣除相应的重量;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由废钢引起的质量问题或者安全问题,由供方承担全部责任,需方有权终止此合同,并且计入供方年度业绩考核。
第六条、补充条款:本次供货过程中,宏观市场价格涨跌幅在8%(或者含税300元/吨),双方需要根据市场波动重新协商议价;供货完成后,供方的质量比较稳定,市场价格波动不大在5%范围内,需方有权以本合同价格追加10-50吨废钢。
第七条、结算方式及付款日期:供方按需方书面确认的交货数量(需方磅单)向需方开具税率为13%增值税发票,需方在接收到供方发票挂账后次月付款(承兑);
第八条、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要求(本条中甲方为需方,乙方为供方):
1. 乙方供货物资的包装需符合相关安全环境保护要求。
2. 乙方负责合同物资的运输,对运输途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环境污染或使第三方受到影响等,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3. 乙方在指定现场交货须遵守现场环境管理要求,不得乱扔废弃物、垃圾、包装物,不得污染现场,否则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和经济损失。
4. 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入甲方施工作业现场,须自备安全帽,遵守甲方现场相关的安全制度,服从现场管理,否则,发生的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在材料运输及卸车过程中若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5. 甲方工程围墙外的一切事故和责任均与甲方无关,其产生的费用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廉洁条款(本条中甲方为需方,乙方为供方):
1.为加强对本项目的监管,防止违法违纪的问题发生,双方约定:
1.1双方应加强对本方工作人员的教育,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双方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私下单独交易;如发现对方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纪委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举报。
1.2 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索要或接受乙方的任何形式的钱、物;不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及其个人支付的任何形式的费用。
1.3乙方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赠送任何形式的钱、物;不以任何理由为甲方报销应由对方及其个人支付的任何形式的费用。
2.对违反廉洁约定项下任何一款的违约责任:
2.1如甲方工作人员违反廉洁约定,乙方人员主动举报且经查证属实的,甲方须对有受贿索贿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当事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向乙方通报处理结果。
2.2如乙方向甲方工作人员行贿或有其他违反廉洁约定且受到纪检、监察、检查机关查处的行为,其廉洁保证金作为对甲方名誉及损失的赔偿,如保证金低于甲方实际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实际损失。
2.3双方保证已全面理解本条款的内容,并采取有效措施使相关人员知悉其所承担的廉洁责任。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本合同如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或向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有效期内双方签订的关于本合同的补充协议或其它纸质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需方:重庆长征精密铸造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重庆大渡口伏牛溪
法定代表人:张茂广
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工行伏牛溪分理处
账号:3100026709024908305
税号:915001042029821379
电话:18725933191
供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账号:
税号:
电话:
五.联系方式:
1.联系人及电话
部门
联系人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采购部门
张照勇
023-62733070
13102349505
招议标采购管理办公室
钟燕明
15802396967
吴剑雄
023-62733102
13996134500
投诉部门
王叔文
023-62733083
13752954753
2.联系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伏牛溪重庆长征精密铸造有限责任公司综合部 邮编:400083.
3.投标电子邮箱479zb@sina.com ,请贵公司在邮件主题中以“JZZB2021-8+贵公司简称”的形式予以概述,传真号码:023-62733102。
4.如贵公司错过本次投标机会,请持续关注我公司网站www.csiccq.com,我公司将及时在网站上发布其它采购需求信息。
备注:带“*”符号的属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我公司有权将未满足带“*”条款的投标文件视为作废
重庆长征精密铸造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