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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化工废旧物资处置图1

江宁化工废旧物资处置

2023-03-22 09:193790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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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公告


处置公告编号:

GG20230300436

处置公告标题:

江宁化工废旧物资处置

我公司定于 2023-03-29 09:00:00 在易派客“物资处置”对 江宁化工废旧物资处置 进行在线公开竞价处置(暂不接受现场方式)。有意竞买者请按照公告要求进行登记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相关手续。涉及银行转账以确认实际到账为准。


处置方信息


单位名称 宁波浙铁江宁化工有限公司供应物流部 所在地址 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海祥路198号

联系人 柴黎明 联系电话 13357011195

公告附件:

本场竞买须知


1、成交后按照成交价及产品目录的比例计算成交单价,按成交单价进行过磅提货,货款以实际提货过磅为准,多退少补。2、单品在成交后计算单价方式以出卖方确定的方式为准,竞买人在拍卖前已认可及确认出卖方的计算方式。


竞买须知附件: 竞拍须知.docx

通用竞买须知


一.通用竞买须知


1.参与网络竞价的购买商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并具备操作计算机的能力。


2.凡在本专区以购买商的账号和密码登陆后进行的操作,均被视为购买商的行为,购买商应当对以其账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严禁购买商将其账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使用。如购买商发现其账号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本平台。因网络黑客行为、用户故意或者过失导致账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本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3.购买商需办理竞买手续(包括竞买报名、缴纳竞价保证金),取得竞买资格。如购买商需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工商行政管理登记条件,如因资质问题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购买商全部承担。


4.处置商在本专区发布的物资图片及其资料仅供参考,按照有关规定及“依物品现状进行竞价”的国际惯例,购买商知悉并明确其不应仅依赖图片对物资的状况做出判断,应在竞买前自行认真核实,查验处置物资信息,自行判断所竞买处置物资现状是否符合其相关资料或描述,处置商如在公告信息中没有安排实物勘察,则公告内容默认为物资真实情况,如因公告内容与实物不符导致的纠纷由处置商承担责任,本平台不对处置物资的型号、质量、可使用性做任何承诺,也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购买商进入本次网络竞价页面,即表明已同意以其当时对所竞买处置物资的了解情况作为竞价的基础,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未查验物资现状参加竞买者责任自负。本平台不承担网络竞价交易处置物资的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5.处置商有权对物资的相关情况(包括初始价、最低加价幅度、竞价时间和竞价顺序)在竞价开始之前进行修改和解释,购买商应当予以充分理解并在竞价过程中注意。买受人在成交后不得以竞价物资的有关情况在竞价前改变为理由反悔。


6.竞价程序因不可抗力等意外事件发生使网络竞价程序暂停或终止的,处置商及本平台不承担违约责任。


7.购买商开始本次网络竞价,即表示接受处置物资之一切现状和本规则之全部条款,并对自己的竞价行为负法律责任,不得在成交后以不了解本规则之全部条款为理由,拒绝履行。


8.购买商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操纵竞价。如出现上述违规行为,处置商有权决定违规买受人的竞价结果无效并终止违规买受人现执行的合同,且本平台将取消违规购买商、买受人在本专区的交易资格,违规购买商、买受人需依有关法律、法规承担责任。


9.买受人需在竞买成交48小时内完成确认,并下载《成交确认书》,按照处置商公告要求签订处置物资购销合同并将货款按处置商规定期限缴纳至指定账户,根据处置商要求进行提货,按时完成物资交割.处置商需根据《易派客易竞拍专区处置商须知》要求将上述信息发布于物资处置公告中。


10.未成交的购买商交付的竞价保证金,自成交之日起(含成交当日)5个工作日内释放(即解冻)(不计利息),如竞价保证金释放(即解冻)需要支付手续费应由购买商自行承担。


11.平台服务费


本平台按处置物资成交金额的一定比例向买受人收取平台服务费。收费标准如下(超额累进制):


成交金额

服务费比例

< 10 万元(含)

3%

10 万元 — 100 万元(含)

2.5%

100 万元 — 500 万元(含)

2%

> 500 万

1.5%

平台服务费计算示例如下:


1.假设一次处置成交金额为800万元,平台服务费计算公式如下:


平台服务费=10*3%+(100-10)*2.5%+(500-100)*2%+(800-500)*1.5%=0.3+2.25+8+4.5=15.05(万元)


2.假设一次处置成交金额为400万元,平台服务费计算公式如下:


平台服务费=10*3%+(100-10)*2.5%+(400-100)*2%=0.3+2.25+6=8.55(万元)


3.假设一次处置成交金额为20万元,平台服务费计算公式如下:


平台服务费=10*3%+(20-10)*2.5%=0.3+0.25=0.55(万元)


4.假设一次处置成交金额为2万元,平台服务费计算公式如下:


平台服务费=2*3%=0.06(万元)


(1) 按含税总价成交的,拉货完成后,平台根据处置物资的平台成交总价收取服务费。


(2) 按含税单价成交的,拉货完成后,平台根据处置物资实际拉货金额收取服务费。


(3) 平台在收取服务费后,根据买受人在系统登记的开票信息开具服务费发票。


(4) 平台服务费由本平台从买受人的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如保证金不足以冲抵服务费,买受人需在平台发起补交通知的48小时内补足,如未补交,将暂停其在易竞拍专区的交易资格。


12.违规违约处理:


12.1 物资处置过程中如购买商/买受人出现下述任一违规行为,平台将全额不予退还竞价保证金,并在专区发布违规公示,且其需依有关法律、法规承担责任:


(1) 购买商在竞价过程中违反本专区竞价规则和电子商务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


(2) 竞价成功后,买受人未在48小时内确认成交的;


(3) 买受人在竞价成交后放弃履行的;


(4) 买受人在竞价成交后拒绝付款或未按处置商要求时间缴纳货款的;


(5) 买受人未按处置商要求签订交易合同或拒绝履约的;


(6) 买受人未按处置商要求完成处置物资交割的(部分拉货、延期拉货等行为);


(7) 其他通过非正当手段弄虚作假、扰乱竞价的行为。


12.2 若购买商/买受人违规导致竞价失败的,该购买商/买受人将被限制至少1年不得参加该处置商在专区的处置物资竞买。如因买受人违规导致处置商在专区再次组织竞买的,该违规买受人被禁止参与同一批物资的后续竞买。


12.3 严禁出现买受人部分拉货的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永久不得参与专区该处置商发布的处置物资竞买,并承担相应责任。


12.4 购买商/买受人出现违规情况达3次,专区将永久取消其竞买资格。但若购买商/买受人的违规行为极其恶劣、严重影响平台交易秩序、或涉违法的,不受违规次数限制,一经发现专区将永久取消其竞买资格并在专区发布违规公示。


13.不予退回保证金的分配:


针对购买商/买受人竞价成交后出现违规行为,全额不予退还的竞价保证金,本平台将按照处置公告的成交总价(含税单价成交的,按照预估总价计算)的平台服务费比例扣除相应金额后,剩余金额转付处置商。


14.为了规范交易秩序,在物资处置过程中,买受人应遵守国家法律及处置商的各项竞买要求,如有为了谋取非法利益采取在计量器具上安装控制元件遥控计量器具等一切不正当手段窃取处置商物资的,处置商对买受人做如下处理:


14.1 终止现执行的合同并取消后期合作。


14.2 依法追回被窃取的物资或按被窃取物资的竞拍成交价或评估价,取二者价高者进行索赔,扣除买受人已支付的保证金及货款,不足部分由买受人补足。


14.3 对性质特别恶劣的,数额巨大,将依法对买受人追究法律责任。


15.网上竞买风险声明:


15.1 因注册信息不准确、资料提供不完善、竞价保证金缴纳不及时,造成购买商无法参与竞价的,本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15.2 购买商的竞买账号和密码因泄露、丢失、遗忘登录密码而产生的被冒名竞拍、未能及时参加竞拍等情况,并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本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15.3 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不排除网络竞价发生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被网络黑客恶意攻击,或因购买商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参与竞价的,本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15.4 对于因不可抗力或本系统程序不能控制的因素导致服务中断、报价中断或其他缺陷,本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15.5 本平台为本规则所称物资处置交易提供交易平台、信息发布和交易服务等,不属于交易主体;网络竞价交易文件均系根据有关规定及处置商提供的文件资料所制订;本平台所作的描述、评价和介绍,均属参考性意见,不承担对处置物资本身、处置物资瑕疵的任何担保。


16 购买商、处置商确认


16.1 由于上述因素导致物资处置失败的,本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若处置商拟在本平台继续处置物资,需按照本规则规定的处置流程重新发起申请。


16.2 本平台有权根据各交易会员预留信息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向各方发送各类提示或通知。采用电子邮件、短信方式发出的,自发送成功即视为平台已履行相应的通知义务。


16.3 本人(公司)对上述条款已认真阅读、充分理解,并承诺完全遵守。


二.竞买流程


1.发布竞买公告


处置商负责发布竞价活动的竞买公告,内容需包括处置物资名称、处置物资描述、存放地点、产权单位、处置方式、处置价格类型(总价或单价)、报名截止时间、看货时间及联系人、购买商资质要求、竞价时间等。


2.竞买申请


2.1 阅读公告:


购买商在竞买前应仔细阅读竞买公告,了解处置物资详情。


2.2 竞买报名


购买商在竞买前应仔细阅读竞买公告,了解处置物资详情。 购买商在本专区处置物资详情页点击“立即报名”按钮进入报名,报名时须先登录。购买商须先注册并通过会员审核后方可登录。购买商必须在竞买公告所示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报名。


2.2.1 无需资格审核:根据公告,无需资格审核的,提交报名即报名成功。


2.2.2需资格审核:根据公告,需资格审核的,提交报名,等待本专区处置商对竞买资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即报名成功。


2.3 联系处置商,实地看货


购买商可在公告详情页查看《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竞买处置物资》以及其他处置公告详细信息,及时联系处置商实地看货,请注意看货要求,如看货时间、看货地点、联系方式等。


2.3.1 需提报看货申请:公告未明示本次实地看货的看货时间、地点、联系人等具体看货信息,在报名成功后出现“申请看货”按钮。如需实地看货,请点击“申请看货”按钮提交看货申请,请及时查看申请反馈信息,请按反馈的看货要求到现场实地看货。


2.3.2 无需提报看货申请:公告已明示本次实地看货的看货时间、地点、联系人等具体看货信息。在报名成功后,不会出现“申请看货”按钮。如需实地看货,请按照公告显示的看货时间、地点、联系人等具体看货信息到现场实地看货。


2.3.3购买商在本专区浏览公告,查看处置物资照片、文字说明等相关信息,不明之处可向处置商咨询。处置物资的质量和数量以实物为准。


3.保证金缴纳


购买商须按照公告要求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方可获得竞买资格。


3.1 缴纳次数 每一次参加处置物资竞买,均需足额缴纳保证金。


3.2 缴纳金额 报名成功后,购买商根据公告提示的保证金金额和收取规则一次性缴纳。


3.3 缴纳方式


购买商须在本平台注册成功后申请开通在线支付功能,通过本平台在线支付方式缴纳保证金。


购买商在报名参与某次竞价时,在本平台的在线支付账户中需有足够的余额支付竞价保证金,报名成功后,确认支付,本平台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购买商知悉并认可,确认支付时,如果在线支付账户没有足够余额,购买商需存入足够余额后再确认支付,否则会被视为未完成缴纳保证金,并将因为未支付竞价保证金而导致无法竞价。


3.4 保证金释放(即解冻)


保证金不冲抵货款。


如竞价成功,买受人的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买受人正常履约后,本平台扣除平台服务费后释放(即解冻)剩余保证金(不计利息)。如买受人的竞价保证金冻结额度少于履约保证金金额,买受人需按本平台系统提示于48小时内向其在线支付账户存入相应差值金额,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冻结成功后视为买受人已补齐履约保证金;竞买未成交购买商的保证金会在5个工作日内无利息全额释放(即解冻)。


如因竞买流拍或其它原因导致竞拍失败,则所有竞价保证金都将会在5个工作日内无利息全额释放(即解冻)。


4.竞买出价


4.1 公开竞价出价规则


4.1.1 未到竞价开始时间,不能开始出价;到竞价开始时间,可以开始出价;


4.1.2 首次出价可以出初始价,也可以出大于初始价的价格,但加价金额不能低于最低加价幅度;


4.1.3 非首次出价的,出价金额必须大于当前价且出价金额至少不低于“当前价+最低加价幅度”;


4.1.4 购买商出价后,在没有其他人出价的情况下可以连续出价;


4.1.5 出价延时:处置物资竞价结束的前2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购买商出价,那么该次竞价时间在此次出价的时间的基础上自动延时2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购买商出价竞买时,竞价结束;


4.1.6 竞价过程中,已被系统接受的购买商出价不能撤销。


4.2 公开竞价成交规则


4.2.1 有保留价,自动成交


至少3家报名并缴纳竞价保证金,至少1家出价,并且有出价大于或等于保留价即可成交,竞买结束,最高价自动成交,并且由系统自动即时公布成交结果。若首次竞价公告处置失败再次发布公告时,可不限制缴纳竞价保证金企业数量。


4.2.2 无保留价,自动成交


至少3家报名并缴纳竞价保证金,至少1家出价,只要有出价即可成交,竞买结束,最高价自动成交,并且由系统自动即时公布成交结果。若首次竞价公告处置失败再次发布公告时,可不限制缴纳竞价保证金企业数量。


5.竞价成功


竞价结束后,购买商可查看是否成交。竞价成功后,买受人须在竞价结束后48小时在本专区进行确认。如买受人拒绝确认,属于违约,并不必然导致竞价无效。处置商有权追究买受人的责任直至向法院提起诉讼。


6.付款提货


处置商应在《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内明确先付款后提货的要求。竞价成功后,买受人应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备齐所需证件并与处置商履行相关手续,按照处置商要求付款提货。若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相关手续付款提货,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已支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处置商有权对处置物资重新处置。 交易双方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易双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处置物资信息


物资描述 废钢、废不锈钢、废铝皮、废电机、废塑料、木板等 预估数量 134吨

存放地 江宁化工 说明附件 废旧物资清单.xlsx

物资说明

物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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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视频

看货要求


是否接受看货 接受申请看货,在申请反馈中通知看货时间、地点、联系人等看货详情

看货联系人 柴黎明 13357011195 联系电话

看货时间 2023-03-28 08:00 - 2023-03-28 12:00 看货地点 浙江省 宁波市 镇海区 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海祥路198号

看货说明 1、进入现场必须配戴安全帽;2、进入现场听从指挥,不得进入装置区。

瑕疵免责申明 暂无,一切以实际看货为准。

交易要求


付款要求 先付款后提货

处置物资发票类型

清运截止日期 2023-04-15 00:00:00 提货地 宁波浙铁江宁化工有限公司

竞价记录


牌号

价格(元)

出价时间

排名

暂无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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