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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试点成效 湖北扎实推进废铅蓄电池收集转运工作

2021-08-30 16:151320

为扎实推进全省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试点工作,8月19日下午,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召开了湖北省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试点工作视频会议。

会议由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处巫勇处长主持,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省固防中心和宜昌等四个地市生态环境局及湖北省定点铅蓄电池回收试点单位代表参会。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直属机关党委书记杜高胜作为地市生态环境部门代表进行交流发言。省生态环境厅一级巡视员李瑞勤出席会议并讲话。

李瑞勤指出,各试点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充分认识废铅蓄电池收集试点工作的意义,做到规范收集,防范环境风险;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收集转运工作监督执法,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大对各销售点、维修点的法律宣传,严厉打击违法收集转运行为,共同推进湖北省废铅蓄电池收集转运工作取得实效。

会后,杜高胜主持召开了宜昌市废铅蓄电池收集转运工作座谈会。听取了宜昌市四家废铅蓄电池持证收集经营单位对废铅蓄电池收集转运工作的情况汇报和表态发言。


各处理公司表示,将严格执行废铅蓄电池收集转运工作相关要求,积极配合生态环境部门提供信息线索,做到辖区内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转运。相关县市区分局、土壤生态环境科结合日常监管工作交流发言,分析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杜高胜就加强本市废铅蓄电池收集转运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他强调,一要提高站位,巩固成效。要确保防范环境风险意识达到100%,相关政策宣传达到100%,软硬件设施达标100%,工作落实达到100%。

二要自查自纠,立行立改。相关分局和试点单位要严格对照标准规范和省厅试点要求,督促和落实建立规范的管理档案、问题整改推进销号清单、信息共享机制。

三要严格执法,专项整治。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大现场帮扶检查指导力度,依法依规严厉打击非法收集转运的违法行为。

四要完善机制,加强考核。要进一步完善废铅蓄电池收集转运工作责任落实机制,压实主体责任,建立严格考核评价体系,倒逼企业规范收集转运等经营行为,建立良性规范的经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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