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国新办举行前三季度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工业和信息化部新闻发言人、运行监测协调局局长罗俊杰表示,将加快推进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立法,完善监管措施,加大约束力。加强梯次利用管理,实施梯次产品自愿性认证制度,引导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我国将迎来第一波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退役潮,大量新能源汽车的动力电池将进入报废环节。近期,工信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我们在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同时,一直在着力做好动力电池的回收利用工作。”罗俊杰说。
罗俊杰表示,近年来,工信部着力推进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工作取得成效。一是强化溯源监管和回收。发布实施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政策,已经初步建立起了以汽车生产企业为主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依托溯源管理国家平台强化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溯源监管,构建起了国家和地方两级监管机制。同时加快推进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截止到9月底,171家新能源汽车生产及综合利用企业已经在全国31个省市区设立了回收服务网点9985个。
二是培育综合利用产业。持续推进京津冀等17个地区及中国铁塔公司试点工作,加强跨区域合作与产业链协同。实施规范管理,培育26家废旧动力电池梯次和再生利用规范企业。同时完善梯次利用管理制度,先后发布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明确了梯次产品的生产、使用、回收利用全过程的相关要求。
三是夯实基础和标准基础。支持退役电池无损检测、异构兼容梯次储能、材料高值化利用等一批动力电池综合利用关键技术实现突破,推广了一批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同时,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发布余能检测、梯次利用要求、拆解规范等一批标准,引导提升退役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水平的提高。
罗俊杰表示,下一步,工信部将从法规、政策、技术、标准、产业等方面,加快推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加快推进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立法,完善监管措施,加大约束力。加强梯次利用管理,实施梯次产品自愿性认证制度,引导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同时,完善回收利用体系,强化线上线下协同溯源监管,督促有关主体落实溯源管理责任;加强技术创新,突破退役电池一致性、自动化拆解等目前还存在的技术瓶颈,持续推动发布一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深化试点示范,创新商业模式,加快备电等梯次利用示范项目建设,持续培育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骨干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