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迅速发展,对废旧动力蓄电池如何回收循环利用,以最大程度减少对环境的伤害,是我非常关注的问题。”全国政协委员、省政协副主席牛立文告诉记者,他在今年的两会上就新能源汽车废旧蓄电池回收利用问题提交了提案。
“退役的磷酸铁锂电池内部的成分并未改变,电池仍然有较长的寿命,可以进入梯次利用环节,提取出的材料可再制备成动力蓄电池。”牛立文调查发现,废旧动力蓄电池具有较高的再利用价值,但由于法规政策与市场结合度薄弱,回收利用各领域管理衔接不畅,导致新能源汽车废旧蓄电池综合利用水平不高。
“推动废旧蓄电池综合利用,首先要完善顶层设计,明确相关主体的责任义务。”牛立文认为,工信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明确管理职能,积极推动该领域政策法规出台先行先试,明确主体责任义务以及相关的惩罚措施。制定报废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随整车回收的具体办法,将电动汽车和传统汽车的回收进行统一管理。明确报废电动汽车需带电池报废,明确从事报废电动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应满足的技术条件和要求,明确涉及动力蓄电池与整车产权分离情况,防止废旧动力蓄电池的非法流失。
“要提高废旧蓄电池利用率,关键还要加强技术研发和行业标准建设,提升回收利用水平。”牛立文建议,加大对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和装备研发的支持力度,攻克一批回收利用涉及的关键技术和工艺难题。支持电动汽车及动力蓄电池生产、回收利用企业与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加强产学研合作,组建产学研技术创新联盟。健全动力蓄电池设计生产、包装运输、余能检测和再生利用等各环节技术标准,为行业发展提供技术指导和管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