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22-06-30 至 2023-06-30
上海2022-06-24 至 2023-06-23
上海2022-06-24 至 2023-06-23
上海2022-06-24 至 2023-06-23
上海2022-06-24 至 2023-06-23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 ||||||
标的名称 | 整体拍卖上海市浦东新区红枫路358弄8号301室不动产及地下1层车位115号(碧云晓园小区) | |||||
执行裁定书 | (2021)津01执1071号 | |||||
权证情况 | 不动产权证号 | 沪房地浦字(2010)第096951号 | ||||
标的所有人 | ||||||
权利限制情况 | 被法院查封 | |||||
抵押权人:无 | ||||||
提供的文书 | 1、执行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 |||||
3、拍卖成交确认书 4、其他 | ||||||
土地状况 | 使用权取得方式 | 出让 | ||||
土地用途 | 住宅用地 | |||||
使用期限 | 自2010年12月15日起至2072年08月25日止 | |||||
宗地(丘)面积 | 36943平方米(未分摊) | |||||
房屋状况 | 房屋规划用途 | 地下1层车位115号为特种用途 红枫路358弄8号301室为居住 | ||||
证载建筑面积 | 地下1层车位115号为32.28平方米 红枫路358弄8号301室为209.92平方米 | |||||
房屋结构 | 钢混结构 | |||||
房屋楼层 | 地下1层车位115号为地下1层 | |||||
装修情况 | ||||||
竣工日期 | 2006年 | |||||
周边配套 | 详见询价报告 | |||||
瑕疵说明 | 1.法院查勘时未实际进入房屋内部,房屋内部结构及是否装修不明,物业经理称房屋无人居住,拍卖成交后,法院负责空房交付。 2.本次拍卖将上海市浦东新区红枫路358弄8号301室不动产及地下1层车位115号一并拍卖。拍卖保留价包含审理期间车位评估价格25万元,拍卖成交后25万元作为地下1层车位115号的成交价款,余款作为上海市浦东新区红枫路358弄8号301室不动产的成交价格。 3.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过户手续费、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和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存在的物业费(见附件)、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限购政策,请竞买人自行了解,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 4.标的为三室两厅两卫房型,硬装修已完成,实木地板、衣柜等已到位,中央空调、电暖等设备齐全,无窗帘、无吊灯、卫生间精装修。标的物价格系阿里拍卖大数据询价平台、京东大数据评估询价平台、中国工商银行融E购电商平台三家取其平均的价格得出。 | |||||
标的物评估价格 | 19,800,395元 |
标的物位置 上海 上海市 浦东新区红枫路358弄8号301室不动产及地下1层车位115号
地图标注仅供参考,具体位置以标的物实际为准
200 米© 2022 AutoNavi - GS(2019)6379号
公交车站
餐饮
地铁站
银行
学校
超市
医院
商场
加油站
菜场
公交车站
A红枫路新金桥路
B碧云路红枫路
C明月路红枫路
D红枫路蓝天路
E红枫路锦绣东路
F新金桥路金桥路
G明月路金桥路
H杨高中路金桥路
I金桥路川桥路
J杨高中路枣庄路
K锦绣东路黄杨路
L银山路金口路
M锦绣东路云顺路
N金藏路金三支路
O金藏路
P枣庄路银山路
Q明月路云山路
R金桥路杨高中路
S碧云路云山路
T金科路云桥路
U金藏路新金桥路
V金台路枣庄路
W云桥路金藏路
X金口路银山路
竞买公告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整体拍卖上海市浦东新区红枫路358弄8号301室不动产及地下1层车位115号(碧云晓园小区)的公告
(第一次拍卖)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6月24日10时起至2022年6月2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2/03,户名: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整体拍卖上海市浦东新区红枫路358弄8号301室不动产及地下1层车位115号(碧云晓园小区)
一、土地权属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出让,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使用期限自2010年12月15日起至2072年08月25日止;
二、1.部位:地下1层车位115号,建筑面积为32.28平方米,幢号为13号,房屋类型为其他,房屋结构为钢混,竣工日期为2006年,房屋用途为特种用途;2.部位:301,房屋坐落于红枫路358弄8号301室,建筑面积为209.92平方米,幢号为8号,房屋类型为公寓,房屋结构为钢混,竣工日期为2006年,房屋用途为居住,总层数为12层;
特别提示:1.法院查勘时未实际进入房屋内部,房屋内部结构及是否装修不明,物业经理称房屋无人居住,拍卖成交后,法院负责空房交付。
2.本次拍卖将上海市浦东新区红枫路358弄8号301室不动产及地下1层车位115号一并拍卖。拍卖保留价包含审理期间车位评估价格25万元,拍卖成交后25万元作为地下1层车位115号的成交价款,余款作为上海市浦东新区红枫路358弄8号301室不动产的成交价格。
3.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过户手续费、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和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存在的物业费(见附件)、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限购政策,请竞买人自行了解,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
4.标的为三室两厅两卫房型,硬装修已完成,实木地板、衣柜等已到位,中央空调、电暖等设备齐全,无窗帘、无吊灯、卫生间精装修。
标的物价格系阿里拍卖大数据询价平台、京东大数据评估询价平台、中国工商银行融E购电商平台三家取其平均的价格得出。
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竞买人必须具备购房资格及其相应法律后果,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提交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的承诺书,承诺书邮寄至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网拍组收(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188号,联系电话:022-27506247)
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参与司法拍卖房产活动且拍卖成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以违背公序良俗为由主张该拍卖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依据前款规定,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起拍价为19,800,395元,保证金为3,900,000元,增价幅度为90,000元。
本次拍卖信息已通过邮寄方式通知被执行人,若无法获悉,特在此公示。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6月17日止(节假日休息)结束咨询,有意者请与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过户手续费、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和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的,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拍卖成交后,拍卖余款请于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可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通过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农行天津龙城支行(行号:103110019047)
账号:02190401040006405
2、支付宝网上支付方式:登陆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地址:
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的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拍卖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根据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竞买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22-27506247
执行法官电话:022-27506880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法院监督电话:022-27273705
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188号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5月24日
上海2022-06-30 至 2023-06-30
上海2022-06-24 至 2023-06-23
上海2022-06-24 至 2023-06-23
上海2022-06-24 至 2023-06-23
上海2022-06-24 至 2023-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