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公布的2021年民生案件“铁腕”行动典型案例(第二批),湖北诚悦管业有限公司因生产、销售不合格电缆管道被没收违法所得1896元,罚款49770元。
数据表明,电力管道质量是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的基础和保证。纤维编织拉挤电缆管道是一种重要的埋地电缆保护材料。广泛应用于地下电网工程,如住宅小区、电力枢纽、车站、机场等大中型公共设施建设工程。电缆保护管的质量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和电缆使用寿命,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上述通知,新余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发现,新余市新港北大门区域市政道路工程施工现场的纤维编织拉挤电缆管道质量涉嫌不合格,于是委托国家化工建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依法对样品进行检测。经检测,电缆管道的氧指数不符合DLt802.2-2017《电力电缆管道技术条件第2部分:玻璃钢电缆管道》的要求,检验结论不合格。经查,当事人生产销售的948米bwfrp纤维编织拉挤电缆管中有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产品价值33180元,违法所得1896元。当事人将不合格的玻璃钢编织拉挤电缆导管作为合格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鉴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不具备从轻、减轻或者从重处罚的情节,新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对当事人给予一般行政处罚,并处违法货物价值1.5倍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向当事人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通报,新余市市场监管局,江西省对湖北诚悦管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电缆管道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896元,并处罚款497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