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山西省有关部门获悉,2021年11月15日至2022年3月15日采暖季,太原、阳泉、长治、晋城以及临汾5个城市钢铁企业将实施错峰生产,以推动钢铁行业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持续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
根据国家相关部门关于开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采暖季钢铁行业错峰生产的通知,本轮错峰生产实施对象为钢铁冶炼企业。涉及范围包括京津冀及其周边“2+26”城市。同时提出,临汾等8个城市参照执行。
为确保工作的落实,山西省责成省工信、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采暖季钢铁企业错峰生产工作,指导各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求各城市错峰生产实施方案以具体高炉设备停产为基础,不得以减负荷生产方式代替,落实到具体企业、生产线、生产设施和时间段,与高炉配套的焦炉、烧结、球团、石灰窑等生产设备错峰生产比例不得低于高炉错峰生产比例。鼓励各地通过经济互补手段分解落实任务,确保设备真停和产量真减。
山西省要求,各市钢铁企业将错峰生产实施方案纳入钢铁企业排污许可证管理,各市要对钢铁企业错峰生产工作实行台账式管理,通过电量分析、现场核查、台账核查、运输核查、在线监测、卫星遥感等手段持续跟踪辖区内钢铁企业错峰生产工作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