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普洱市宁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及时安排部署,认真研究制定并印发了《宁洱县深入推进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各乡(镇)人民政府、公安交警、农业农村(农机)、工信等部门的职能职责,一是要求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抓好配合和工作落实;二是要求农机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上级规定,即对使用年限超过9年或检验有效期届满连续3年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的变型拖拉机予以强制注销;三是宁洱县结合实际制定了变型拖拉机报废淘汰“清零”计划,计划于2025年前完成本县全部变型拖拉机报废注销工作。
截止目前,宁洱县变型拖拉机系统存量367台,比2017年的2023台减少了1656台。但在农村地区,大多达到报废年限且在系统管理中进行了强制注销处理的变型拖拉机仍在使用,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针对淘汰报废拖拉机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农机、交警等部门多次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进行安全宣传教育,要求机主及时对已经注销的拖拉机进行解体报废处理,但是收效甚微。2022年5月11日,宁洱县农机安全监理站、交警大队再次组织到同心镇开展联合执法,对查出的1辆已报废的变型拖拉机上道路行驶及其货箱载人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肃处理,联系并监督有报废车辆收购资质的商家对查出的变型拖拉机进行了强制解体报废处理。
通过此次联合执法,实现了宁洱县对报废的变型拖拉机违法行为查处工作的新突破,达到了一定的震慑效果,为今后更好的开展报废拖拉机清理整治工作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