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拍品名称 | 存于上海市松江区叶榭镇叶乐路100号内的干洗机、针织机等机器设备一批 | |
权利来源 | 司法裁定 | |
拍品所有人 | 上海****有限公司 | |
拍品现状 | 拍品地点 | 上海市松江区叶榭镇叶乐路100号A栋2楼内 |
拍品现状 | 标的按现状拍卖,标的品种、数量参考上海大宏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沪大宏评报字(2021)第2035号】所列清单(该清单仅供参考,以实际移交当日实物现状为准)。 | |
成交后提供的文件 | 1、《法院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 | |
拍品介绍 | 1、拍卖标的目前存于上海市松江区叶榭镇叶乐路100号A栋2楼内,处于法院查封状态。 2、标的按现状拍卖,标的品种、数量参考上海大宏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沪大宏评报字(2021)第2035号】所列清单(该清单仅供参考,以实际移交当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应在看样时亲自了解、认真查验标的详细情况,并独立判断、自行承担拍卖成交后的一切经济损失与法律风险。。 3、本标的均为旧设备,无发票、合格证、质保书和技术说明以及其他资料,没有附件和配件,不具有完整完好性。设备与外部连接的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基础、管线及建筑物等),均不属于拍卖标的范围。 4、拍卖标的按实物现状整体拍卖。标的物外观及内在质量、数量以移交时的现状及实际清点数量为准。 5、因该批标的未在法院和拍卖辅助机构实际控制下,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整体或局部的短少、缺损、缺件、损坏等情况),对标的物的品质真伪、数量、质量、型号、性能、能否正常使用等均不作担保(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的安全性、完好性、再次利用性等)。买受人提货时可能存在部分标的数量溢缺包括缺损等情况,与法院和拍卖辅助机构无关,买受人不能以此作为退款和延期提货的理由,拍卖结果不能改变,拍卖成交价不作任何调整。 6、拍卖成交后,法院仅出具相应的法律文书,无法提供货物发票。 7、拍卖成交的,买受人收到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后,办理标的物现场交接时,买受人须当场签署《拍卖标的物移交确认书》,并于收到法律文书10个工作日内提清。提货涉及到起重、包装、拆解、运输、人工、水电、仓储等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支付。逾期未提清的,标的物保管方不承担保管责任,标的如有毁损或灭失的,一切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8、装运时,买受人必须听从标的存放地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影响标的存放地日常运营,如果造成其他物品丢失、设备设施损坏,建筑物损毁等,须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9、标的存放地均严禁明火,买受人不得在现场分割拆解标的,提货时必须自行配备装运设备工具(如吊车、拖车等),将标的整体装运出存放地。若作业期间发生火灾、人员伤亡事故,由买受人负责解决,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10、禁止买受人在标的存放现场进行相关标的物的转让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