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司法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车辆)
拍卖标的名称
沪DAB311雷克萨斯
案 号
(2019)沪0109执5876号
标的物登记信息
财产所有人
冯某某
号牌种类
小型汽车
机动车登记编号
车辆类型
小型普通客车
车辆品牌
雷克萨斯
发动机号
1AR1163760
车辆识别号
JTJZA11A8E2470609
车辆型号
JTJZA11A
车牌号
沪DAB311
注册登记日期
2016/1/19
出厂日期
2014/9
使用性质
非营运
车身颜色
黑
机动车状况
逾期未年检、有抵押、有查封
是否年审
否
表显里程
89096
年检到期
2020/1/31
排量
2.7L
其他特别情况说明
无
标的物证照情况
车辆登记证
无
行驶证
有
购置证
无
车辆状态
违章
2021年7月9日APP查询无违章
查封
是
抵押或质押
有抵押
看样情况
车况说明
车况一般
看样地址
上海市宝山区呼兰路99号
看样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人电话
17602101118
停车费
2021年1月起600元/月
其他情况说明
无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名称
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结果
完成
评估价格
215000元
评估结果有效截止日期
2022-3-4
车辆取得方式
提车签署文件
需签署《提车承诺书》
提车缴费说明
买受人提车时自行与停车场物业进行停车费结算;
买受人提车前应向本公司支付办证押金9万元;(货车黄牌除外)。待车辆过户手续完毕后,办证押金无息原路退还。
其他说明
车辆按现状拍卖/具体提车时间等法院通知交接
拍卖成交后法院提供文件
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法院判决书/调解书、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过户证件要求说明
1、沪籍车辆成交后,沪籍人提供有效身份证、户口簿、车辆额度证明单;非沪籍人除提供有效身份证、在沪居住证、车辆额度证明单。
2、非沪籍车辆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当地办证政策,成交后不能过户转籍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买受人如需办理沪C牌照,除提供有效身份证外,还需提供住址为上海市外环以外的本市户口簿或外环以外有效的居住证。办理沪C牌照,需本人持有效驾驶证到场拍照并签署承诺书(特别提醒:个人名下只能有两辆沪C车辆;注册在外环以外的公司,沪C牌照数量不受限制(名下车辆不能有报废、未年检、累计超过5条未处理的违章)。
过户税费及相关费用承担说明
1、车辆成交后,在办理过户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车辆退牌费、车辆上牌费、过户交易费、补证费、补验车、违章罚款及滞纳金等)。
2、沪籍车辆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本公司协助下,及时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如买受人不及时配合,则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沪籍车辆:拍卖结束后,买受人应在法院规定时间内付清抵扣保证金后的剩余款项,因车辆尚未办理退牌手续,买受人应向辅助机构支付办证押金9万元;(货车黄牌/沪C牌除外)。
4、非沪籍车辆:拍卖结束后,买受人应在法院规定时间内付清抵扣保证金后的剩余款项。
其他特别情况说明
该车不带牌拍卖,成交后不办理转籍手续。
标的综合描述
沪DAB311 雷克萨斯
品牌型号:雷克萨斯; 车架号:JTJZA11A8E2470609; 发动机号:1AR1163760; 使用性质:非营运; 表显里程:89096公里; 年检有效期:2020年1月; 启用日期:2016年1月; 出厂日期:2014年9月; 不带牌; 不办转籍; 无车辆登记证、有行驶证、无购置证; 2021年7月9日APP查询无违章; 有查封、有抵押; 黑色; 2.7L排量; 车况一般;
停车费:2021年1月起600元/月(需买受人自行与停车场地方结算); 车辆停放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呼兰路99号。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凭法律文书办理车辆转移登记。在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车辆退牌费、车辆上牌费、过户交易费、补证费、补验车、违章罚款及违章滞纳金等)。 当前违章仅为目前可查询到的上海市违章。(车辆办证条件详见拍卖公告及须知)
标的物位置
上海 上海市 宝山区呼兰路99号
地图标注仅供参考,具体位置以标的物实际为准
200 米
© 2021 Autonavi - GS(2019)6379号
选择配套
公交车站
餐饮
地铁站
银行
学校
超市
医院
商场
加油站
菜场
配套
公交车站
A江杨南路呼兰路
B江杨南路长江西路
C虎林路呼玛路
D呼兰路虎林路
E长江西路江杨南路
F呼玛路虎林路
G呼兰路爱辉路
H长江西路三转炉
I长江西路泗塘新村
J爱辉路呼玛路
K江杨北路泰和路
L呼玛路爱辉路
竞买公告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8月17日10时至2021年8月20日10时在“淘宝网”(www.taobao.com)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沪DAB311 雷克萨斯 品牌型号:雷克萨斯; 车架号:JTJZA11A8E2470609;发动机号:1AR1163760;使用性质:非营运; 表显里程:89096公里; 年检有效期:2020年1月; 启用日期:2016年1月;出厂日期:2014年9月;不带牌; 不办转籍; 无车辆登记证、有行驶证、无购置证; 2021年7月9日APP查询无违章;有查封、有抵押; 黑色; 2.7L排量; 车况一般;
停车费:2021年1月起600元/月(需买受人自行与停车场地方结算); 车辆停放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呼兰路99号。
评估价:21.5万元
起拍价:21.5万元;保证金:2.15万元;增价幅度:2000元及其倍数。
(涉沪客车额度车辆)
注:拍卖结束后,买受人应在法院规定时间内付清抵扣保证金后的剩余款项,因车辆尚未办理退牌手续,买受人应向辅助机构支付办证押金9万元,办证押金将在车辆退牌手续及证照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无息退回。
(非沪客车额度车辆)
注:拍卖结束后,买受人支付的保证金将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二、拍卖标的特别告知:沪籍车辆成交后,本院出具相关的《成交确认书》、《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买受人应在收到法律文书之日起30天内配合辅助机构办理车辆退牌过户手续。
买受人如出现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视为违约:1.逾期未支付成交款。2.不符合车辆办证条件。3.收到法律文书后逾期未办理车辆退牌过户手续。
因买受人违约或悔拍的,法院可以重新拍卖,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拍卖。
三、车辆办证条件:
1、沪籍车辆成交后:车辆只能办理上沪牌或上沪C牌。买受人如需上沪牌:沪籍人士提供有效身份证、户口簿、车辆额度证明单;非沪籍人士除提供有效身份证、在沪居住证、车辆额度证明单以外,另须提供有效临时居住地所辖的公安部门开具的纸质居住证明;
买受人如需上沪C牌照,需满足以下条件:
(1) 提供住址为外环以外的本市户口簿或居住证;
(2) 办理沪C牌照,需本人持有效驾驶证到场拍照并签署承诺书;
(3) 个人名下只能有两辆沪C车辆;
(4) 注册在外环以外的公司,沪C牌照数量不受限制(名下车辆不能有报废、未年检、累计超过5条未处理的违章)。
2、非沪籍车辆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当地办证政策,成交后不能过户转籍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四、拍卖时间:2021年8月17日10时至8月20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五、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本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退还原支付账户。保证金均不计利息。
六、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七、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可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并预约看样。
八、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除车牌外),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卖辅助机构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九、拍卖成交余款须于2021年9月3日16:00时前缴入法院账户。
十、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一、沪籍车辆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辅助机构协助买受人办理。在办理过户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车辆退牌费,车辆上牌费,过户交易费、补证费、补验车、违章罚款、违章滞纳金、拖车费、停车费等)。
十二、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8月12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三、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须事先通过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审批材料,经确认后再到网络拍卖平台报名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十四、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快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若无法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即视为送达。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国拍机动车拍卖有限公司
办证押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四平支行
银行帐号:214182520110001
咨询电话:刘先生17602101118 、 021-56686025(上海国拍机动车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沪太路4009弄200号甲
举报监督电话:021-36122809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
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