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标的:沪C067Y2梅赛德斯-奔驰牌小型普通客车;
车辆型号:WDCCB6DE;
发动机号:27682630199295;
车架号:WDCCB6DE3FA189093;
使用性质:非营运;
燃料种类:汽油;
我司2021年7月19日现场勘查时,表显里程约71398公里;
年检有效期:2021年7月;
启用日期:2015年7月;
有车辆登记证、无行驶证、无购置证、钥匙一把;
有违章:至少1个违章,罚款200元,扣6分及可能产生的滞纳金;
有查封、有质押;
黑色;
排量:2996ml;
有停车费:自2020年12月起,每月300元(请买受人与场地方自行结算);
车辆停放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新路坝桥路口停车场。
标的物位置
上海 上海市 嘉定区南新路坝桥路口停车场
地图标注仅供参考,具体位置以标的物实际为准
200 米
© 2021 Autonavi - GS(2019)6379号
选择配套
公交车站
餐饮
地铁站
银行
学校
超市
医院
商场
加油站
菜场
配套
公交车站
A剑川路沪闵路
B沧源路剑川路
C沪闵路剑川路
D灯辉路金灯路
E都市路灯辉支路
F交大东校区
G剑川路沧源路
H沪闵路灯辉路
I凤庆路石屏路
J公交停车场
K都市路金阳路
L安宁路凤庆路
M剑川路安宁路
N东川路轻轨站
O金阳路都市路
P金阳路都市南路
Q东川路地铁站
R东川路枢纽站
S剑川路S4
T安宁路景谷路
竞买公告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8月23日10时至2021年8月26日10时在“淘宝网”(www.taobao.com)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沪C067Y2梅赛德斯-奔驰牌小型普通客车;车辆型号:WDCCB6DE;发动机号:27682630199295;车架号:WDCCB6DE3FA189093;使用性质:非营运;燃料种类:汽油;我司2021年7月19日现场勘查时,表显里程约71398公里;年检有效期:2021年7月;启用日期:2015年7月;有车辆登记证、无行驶证、无购置证、钥匙一把;有违章:至少1个违章,罚款200元,扣6分及可能产生的滞纳金;有查封、有质押;黑色;排量:2996ml;有停车费:自2020年12月起,每月300元(请买受人与场地方自行结算);车辆停放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新路坝桥路口停车场。
网络询价:23.4004万元
起拍价: 16.5万元;保证金:2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及其倍数。
(涉沪客车额度车辆)
注:拍卖结束后,买受人应在法院规定时间内付清抵扣保证金后的剩余款项,因车辆尚未办理退牌手续,买受人应向辅助机构支付办证押金9万元,办证押金将在车辆退牌手续及证照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无息退回。
(非沪客车额度车辆)
注:拍卖结束后,买受人支付的保证金将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二、拍卖标的特别告知:沪籍车辆成交后,本院出具相关的《成交确认书》、《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买受人应在收到法律文书之日起30天内配合辅助机构办理车辆退牌过户手续。
买受人如出现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视为违约:1.逾期未支付成交款。2.不符合车辆办证条件。3.收到法律文书后逾期未办理车辆退牌过户手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拍卖。
三、车辆办证条件:
1.沪籍车辆成交后
车辆只能办理上沪牌或上沪C牌。买受人如需上沪牌:沪籍人士提供有效身份证、户口簿、车辆额度证明单;非沪籍人士除提供有效身份证、在沪居住证、车辆额度证明单以外,另须提供有效临时居住地所辖的公安部门开具的纸质居住证明。
买受人如需上沪C牌照,需满足以下条件:①需提供住址为外环以外的本市户口簿或居住证;②办理沪C牌照,需本人到场拍照并签署告知书;③个人名下只能有两辆沪C车辆;④办理沪C牌照,需车主本人持有有效驾驶证;⑤注册在外环以外的公司,沪C牌照数量不受限制(名下车辆不能有报废、未年检、累计超过5条未处理的违章)。
2.非沪籍车辆成交后
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当地办证政策,成交后不能过户转籍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四、拍卖时间:2021年8月23日10时至8月26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五、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本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退还原支付账户。保证金均不计利息。
六、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七、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可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并预约看样。
八、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除车牌外),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卖辅助机构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九、拍卖成交余款须于2021年9月10日16:00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非淘宝账户,具体请咨询拍卖辅助机构。
十、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一、沪籍车辆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辅助机构协助买受人办理。在办理过户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车辆退牌费,车辆上牌费,过户交易费、补证费、补验车、违章罚款及滞纳金、拖车费、停车费等)。
十二、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8月17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三、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须事先通过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审批材料,经确认后再到网络拍卖平台报名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十四、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现予以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安吉机动车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邯郸路支行
银行帐号:31001535500050001118
咨询电话:021-55510091 18516309290刘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纪念路5号
举报监督电话:021-69531961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2021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