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物介绍
【说明】
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物的瑕疵保证。
【标的物简介】
1、拍卖标的物:龙门吊一台(按现状拍卖)
2、标的物以最后交付实物现状为准,因技术原因,无法确认拍卖标的物是否含有隐形瑕疵,标的物经过使用均有不同程度的损耗,请买受人考虑相关风险,理性参拍。标的物为裸机,法院不负责提供相关发票等票据凭证。
3、该标的物未经过专业鉴定,无法保证该标的物的真伪或者品质,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真伪或者瑕疵的责任。
4、标的物的瑕疵、规格型号、新旧程度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标的物未经过现场测试,能否正常使用,请竞买人务必实地看样,如出现质量、瑕疵、缺陷、损坏等问题,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质量、瑕疵担保,一切以实物交付为准。
5、竞买人应详细了解标的物现状,如参与竞买即表示已经清楚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因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6、拍卖标的物按现状拍卖,品质、规格、型号、尺寸、瑕疵等不一致的,不影响拍卖成交,价款不予退还,也不适用多退少补,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七天内自行拆卸,拆卸过程人身安全自行承担,恶意毁拍的,本院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7、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司法网拍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查封情况:查封、扣押
9、租赁情况: 目前尚未有权利人申请权利或核准的权利人,以最终拍卖结束前登记为准。
(详见附件,请自行下载)
如本拍卖标的物有信息更新的,以最后一次更新内容为准。
上述标的物简介信息仅供参考,如描述信息与标的物现状、实际情况不相符,以标的物现状、产权证及相关部门确权为准,且拍卖成交价款不予调整。
【特别提醒】
拍卖标的已拆除,现存放停车场,作业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买受方承担,详情请直接致电0774-8227797咨询,最终解释权归本院所有。
标的物位置
广西壮族自治区 梧州市 岑溪市
岑溪市玉梧大道西496号停车场
竞买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岑溪市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本院定于2022年6月22日10时00分至2022年6月23日10:00(延时的除外)在岑溪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https://sf.taobao.com/0774/08?spm=a213w.3065169.courtList.660.8pGwXr,户名:岑溪市人民法院)对龙门吊一台(按现状)进行第一次网络公开拍卖活动。现将拍卖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现状拍卖):龙门吊一台
标的物详情见标的物介绍及相关附件。
市场价格:177000元;起拍价:123900元;保证金:25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的整数倍。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及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的工作日的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岑溪市人民法院执行局联系,联系电话:0774-8227797。
统一看样时间:2022年6月16日09:00-09:30。有意看样者请联系0774-8227797或在拍卖页面点击“免费预约看样”,看样报名截至看样前一天。请提前预约,准时到达,逾期不候。法院不另行安排看样时间。如无预约,法院则不组织现场看样。
如有改期,本院会提前通知网上预约看样人员。
拍卖标的物为机动车的,预约后请直接于看样时间至本院执行局执行一庭联系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对上述标的物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七日前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六、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有淘宝账户,没有淘宝账户的或2人(包含2人)以上联名竞买的必须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双方须在竞买开始前的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向本院执行局网络司法拍卖小组提交《网拍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委托手续,逾期未办理或委托手续不全的,将认定参与本次竞拍的淘宝账号所有人为买受人。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岑溪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交接手续。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拍卖财产已知瑕疵: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九、特别提醒: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拍卖,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责任自负。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当日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对下列事项予以特别提示:……(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十、拍卖标的物在办理产权变更和移交过程中:1、标的物变更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2、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3、应缴、补缴、欠缴的其他款项,以及拍卖标的物为不动产的所拖欠的物业费、水电费、通讯费等或拍卖标的物为机动车的有可能存在的机动车违法、违章(包括罚款、扣分等)、养路费、停车费、逾期年审等一切拖欠的费用,可能影响标的物过户、使用的一切费用,以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等,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宽带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存在二次或二次以上过户产生的税费及费用,除本次交易的税费外,另外增加的税费及费用,也按照上述规定处理。
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核实,与拍卖人无涉。
如对费用承担有异议的,请勿拍。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网络竞价结束之日起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岑溪市支行
户 名:(2022)桂0481执264号
子账户账号:9558832104000131013
拍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如淘宝(推荐)、手机银行、微信转账]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银行柜台或柜员机)方式支付。在淘宝支付拍卖余款无需填写上述账户信息,手机银行、微信转账及线下传统支付需填写上述账户信息,填写户名时手机银行、线下转账需填写完整的户名(包括括号),微信转账的可能需要去掉户名中的括号。
买受人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栏注明“(2022)桂0481执264号案拍卖余款”字样;如委托他人代交拍卖余款的,请一并注明“XXX代XXX交款”字样。法院确认上述款项到账后,将出具相应法律文书并送达相关职能部门,再通知买受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到法院办理有关手续。
十二、本次拍卖可线下支付保证金报名,线下缴纳保证金账户与本公告第十一条拍卖余款缴纳指定账户相同。线下支付保证金报名的,请在汇款时备注“竞买XXX保证金”字样,且务必于开拍前的工作日工作时间凭汇款凭证至本院执行局网络司法拍卖小组登记竞买信息,否则造成无法参与竞买的后果自负。
十三、是否可以适用“拍卖按揭贷款”:否。请自行咨询相关金融机构。
十四、上述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公告当日尚未有权利人申请权利或核准的权利人,以最终拍卖结束前登记更新为准。
若拍卖标的物有租赁的,租赁双方务必于开拍前三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租赁合同》等材料以证明租赁关系,否则后果自负。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岑溪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
举报监督电话:0774-8221863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774-8227797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岑溪市岑城镇玉梧大道西195号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岑溪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