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2019)沪0112执10976号
拍品名称 | 机器设备一批 | |
权利来源 | 司法裁定 | |
权证情况 | 法院执行裁定书 | |
登记权利人 | 被执行人:上海某某塑料有限公司 | |
拍品现状 | 占用情况 | 无 |
钥匙 | 无 | |
户口 | 无 | |
权利限制状况 及抵押状况 | 权利限制状况信息: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正式查封 抵押权人: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提供的文件 | 1、《成交确认书》 2、《法院执行裁定书》 | |
变卖标的物权利负担、特别告知: (1)变卖标的按现状进行变卖,所提供的设备清单仅供参考,现场实物与清单不符时,以拍品交付实物现状为准。 (2)根据现场勘查,评估报告中评估明细表里的第45项(配电柜、箱、变压器),不在本次变卖范围内。 (3)由于现场条件所限,部分存货的库存时间均在5年以上,无法保证其数量、质量上的要求,变卖成交后的交付均以交付时的实际重量为准。 (4)法院对该批物资设备的数量、质量和完整性不作任何担保,数量发生溢缺包括缺损,变卖成交价不做任何调整,请竞买人对该拍品现状仔细察看,变卖成交后发现任何数量及质量问题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变卖成交后且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标的物所有权及风险全部转移至买受人,买受人须在付清成交价余款之日起10日内提清标的物,拍品的交付仅以当时交付的现状为准。如需拆除、装卸、运输,包括但不限于提货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财产、人身安全问题等所有的责任及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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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位置 上海 上海市 闵行区上海市闵行区龙吴路4747号
地图标注仅供参考,具体位置以标的物实际为准
200 米© 2022 AutoNavi - GS(2019)63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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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卖公告
变卖公告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8月9日10时至2022年10月8日10时在“淘宝网”(www.taobao.com)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机器设备一批
评估价:839.526万元;
变卖价:不低于470.40万元;保证金:47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及其倍数。
二、变卖时间:2022年8月9日10时至2022年10月8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须在变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变卖价款470.40万元,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变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470.40万元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470.40万元将不计息退还。
四、变卖流程: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竞价程序内无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竞价程序内有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五、变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变卖方式,同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六、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变卖结束前,可向法院委托的辅助机构咨询并预约看样。
七、特别提醒:
(1)变卖标的按现状进行变卖,所提供的设备清单仅供参考,现场实物与清单不符时,以拍品交付实物现状为准。
(2)根据现场勘查,评估报告中评估明细表里的第45项(配电柜、箱、变压器),不在本次变卖范围内。
(3)由于现场条件所限,部分存货的库存时间均在5年以上,无法保证其数量、质量上的要求,变卖成交后的交付均以交付时的实际重量为准。
(4)法院对该批物资设备的数量、质量和完整性不作任何担保,数量发生溢缺包括缺损,变卖成交价不做任何调整,请竞买人对该拍品现状仔细察看,变卖成交后发现任何数量及质量问题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变卖成交后且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标的物所有权及风险全部转移至买受人,买受人须在付清成交价余款之日起10日内提清标的物,拍品的交付仅以当时交付的现状为准。如需拆除、装卸、运输,包括但不限于提货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财产、人身安全问题等所有的责任及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标的物以移交时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保证本次变卖标的能正常使用,不保证该标的附件、零配件等齐全,不承担所有变卖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包括品种、品质、质量、数量、规格型号等),也不对变卖标的物的安全性,完好性,完整性、再次利用性等承担保证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卖辅助机构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卖辅助机构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变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八、变卖成交余款须于变卖成交之日起十天内缴入法院账户。
九、司法变卖标的因变卖价款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凭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及提货单据,在规定时间内提清全部货物(提货单逾期无效)。逾期不提或未提清,则视为放弃剩余未提清变卖标的物的所有权和处置权,已支付的变卖成交价款不予退还,且无条件同意剩余变卖标的物由法院另行处理。进场提货人员必须带好本人身份证件,并做好登记手续,变卖标的物进行拆运、搬运时不得损坏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设备等(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结构、框架、吊顶、门窗等)。提货时的搬运、起重、拆卸、包装、运输、过磅以及跨境出市等手续及费用均由买受人自理。在拆卸过程中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办理相关手续。
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十一、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8月2日前通过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二、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于2022年8月2日前通过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审批材料,经法院确认后再到网络变卖平台报名参与变卖)或有其他事宜,请向辅助机构咨询。
十三、本次变卖事项经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当事人未送达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视为已经通知。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天城拍卖行
咨询电话:021-65399288;65731200;牛老师(上海天城拍卖行):15900775677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1059号3楼
举报监督电话:021-64120000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