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拍品名称 | 上海市宝山区殷高西路101号204室不动产 | |
权利来源 | 司法裁定、法院司法查封 | |
权证情况 | 1.法院裁定书;2.不动产信息登记簿 | |
拍品所有人 | 郑** | |
拍品现状 | 房屋用途及 土地性质 | 1.办公楼 |
租赁情况 | 有租赁,期限至2033年3月19日,租金已付清。 | |
钥匙 | ||
其他情况 | ||
权利限制 情况 | 1、被南京市鼓楼区民法院查封 2、抵押权: | |
提供的文件 | 1、法院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 |
拍品简介及重要提示
1.拍卖对象:详见《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 2.税费负担情况:按国家及当地主管部门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税费,被执行人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在拍款中优先受偿。 3.户籍情况法院不做调查,如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咨询户籍主管部门解决。 4.买受人需符合上海市限购政策。 |
标的物位置 上海 上海市 宝山区殷高西路101号204室不动产
地图标注仅供参考,具体位置以标的物实际为准
200 米© 2022 AutoNavi - GS(2019)63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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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殷高路吉浦路
C高境新村
D马桥
E逸仙路安汾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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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青石路
I殷高路国权北路
J高境路殷高西路
K逸仙路三门路
L云西路高跃路
M青石路国权北路
N三门路安汾路
O安汾路高境路
P高跃路云西路
Q国权北路殷高路
R殷高西路桥
S三门路逸仙路
T吉浦路三门路
U吉浦路青石路
V国权北路何家湾路
W国权北路青石路
X安汾路高跃路
变卖公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符合当地的购房政策,竞买人竞买前可向当地相关部门了解购房政策。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不符合当地购房政策,导致无法办理过户的手续,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变卖公告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5月14日10时至2022年7月13日10时(延时除外)在本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25/03,户名: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位于上海市宝山区殷高西路101号204室不动产。建筑面积263.56平方米。
变卖价:2140320元,合议价:3822000元,保证金:4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不符合资格或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需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和方式:
本院委托南京同伦拍拍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提供咨询及看样服务,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接受咨询,联系电话:4008284666。
四、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房产交易税、费、金按照税法规定各自承担,由买受人预付。本标的存在物业费、水、电、有线电视、卫生费、燃气费等欠费,欠费金额不详,由买受人自行查询。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账户冻结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本院在变卖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通知竞拍人凭相关身份材料到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地址:南京市郑和中路20号)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并领取变卖款收据,于签订确认书后三十个工作日办理过户手续。
九、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于变卖成交之日起十日内缴纳。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bbs.taobao.com/catalog/thread/15796010-259586204.htm。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拍卖咨询人:南京同伦拍拍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8284666
本院地址:南京市郑和中路20号,邮箱njglfysfpm@163.com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5-83522456
淘宝拍卖会热线:4008222870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二O二二四月二十八日
变卖须知
变卖须知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3日向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3日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七、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214.032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报名交款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八、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委托法院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变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本院在变卖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通知竞拍人凭相关身份材料到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地址:南京市郑和中路20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领取拍卖款收据,于签订确认书后三十个工作日办理过户手续。
十、请谨慎参拍。如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妨碍人民法院正常执行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买受人相关法律责任,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处罚。竞买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如其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同时,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变卖开始前、变卖过程中,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根据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拍卖平台公示。
十八、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25-83511572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5-83522456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委托法院咨询。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二O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