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物介绍
股权标的情况表 | |||||
标的物名 称 | 浙江唯至德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嘟卡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15%的股东权益 | ||||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企业名称 | 上海嘟卡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 职工人数(在职) | 不详 | |
法定代表人 | 罗丹成 | 成立日期 | 2017年7月6日 |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人民币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 人投资或控股) | ||
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 | 91310114MA1GU6302G | 经营规模 | 不详 | ||
地址 | 上海市嘉定区叶城路1288号6幢J1081室 | ||||
经营范围 | 从事物联网技术、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技术、云平台技术、计算机系统集成技术、网络工程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云软件服务,商务咨询,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股东构成 信息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
1 | 浙江正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850 | 85% | ||
2 | 浙江唯至德科技有限公司 | 150 | 15% | ||
合计 | 1000 | 100% |
标的物位置
上海 上海市 嘉定区
竞买公告
竞买公告
浙江唯至德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2年7月1日10时至2022年7月2日10时止(延时除外)(户名:浙江唯至德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网址:http://sf.taobao.com)在长兴县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浙江唯至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至德公司”)持有的上海嘟卡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15%的股东权益的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依据:
1、长兴县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15日作出(2021)浙0522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受理申请人长兴青铜器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浙江唯至德科技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2、长兴县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15日作出(2021)浙0522破1号《决定书》,指定浙江众成律师事务所担任浙江唯至德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3、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履行法定职责,对浙江唯至德科技有限公司的财产进行调查、管理和处置;
4、经管理人调查,本次所拍卖的标的权益,为浙江唯至德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嘟卡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15%的股东权益;
5、2021年4月29日,管理人将拟定的《浙江唯至德科技有限公司财产变价方案》提请浙江唯至德科技有限公司债权人会议审议。经审议,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浙江唯至德科技有限公司财产变价方案》;
二、拍卖标的:
浙江唯至德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嘟卡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15%的股东权益。
1、上海嘟卡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7月6日,法定代表人罗丹成,股东有浙江正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唯至德科技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区叶城路1288号6幢J1081室。经营范围:从事物联网技术、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技术、云平台技术、计算机系统集成技术、网络工程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云软件服务,商务咨询,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
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上海嘟卡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登记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唯至德公司对上海嘟卡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的150万元出资属于认缴出资(出资时间至2035年11月21日),非实缴出资。
管理人未接管到唯至德公司持有股权的相关书面资料,目前仅对工商载明的股权信息予以公示拍卖。对于上海嘟卡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因管理人未掌握该企业的财务报表、会计账簿等资料,故无法得知。经管理人查询,上海嘟卡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自2017年至今无缴纳税款的记录。
对于上海嘟卡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名下的资产,经管理人查询,上海嘟卡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在上海市嘉定区无房产土地资产、在上海市无车辆以及其他实物资产,也无商标、专利等无形资产。
2、起拍价:人民币320000元,保证金:人民币3万元,增价幅度:人民币1000元;
起拍价不构成管理人或者上海嘟卡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对该15%股权的实际价值的承诺。
三、竞买人条件:
1、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2、竞买人参与竞买应当开设淘宝账户,如未开通淘宝账户的,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2022年6月30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委托材料、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本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成交确认手续。如未办理委托手续或委托材料不符合要求,则管理人将认定竞买活动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3、与本标的物有关的案件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以关注本次拍卖活动;
4、竞买人参与竞买前,应当对自身是否具备持股资格进行确认。因买受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办理股权登记手续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5、本次公开拍卖由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简称“淘宝”)提供网络竞价软件服务,如本次拍卖竞买人在参拍并竞价成功(包含悔拍),买受人需向淘宝支付服务费,由买受人竞拍成功后直接在平台支付;买受人不支付该笔服务费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买受人承担。软件服务费标准及支付方式详情请自行查看《阿里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频道收费规则》。
6、对于本股权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权利人,应当于2022年6月30日前向管理人提交享有优先购买权证明材料,经管理人复核后确定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资格,对于有优先购买权的,管理人将在系统中录入。限期内未提交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本次拍卖设有自动延时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五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则自动延迟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网络司法拍卖竞价期间无人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
五、咨询看样: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自本拍卖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竞价结束前,工作时间均可联系管理人对标的物的相关情况进行咨询;
3、本次拍卖不组织看样。
六、保证金:
竞拍前,竞买人的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即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拍卖成交:
竞买成功人应在拍卖结束后七日内将拍卖尾款汇入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账户名称:浙江唯至德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中国工商银行长兴县支行,账号:1205270039200275931),并在交付余款后十五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及时到浙江唯至德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处(地址:浙江省长兴县太湖街道明珠路1258号明珠商务大厦3楼)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八、悔拍处理:
买受人在尾款付款期限内未付款的,管理人将认定买受人悔拍。对于悔拍的买受人,管理人将依法没收其竞拍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作为破产清算的费用等支出,如保证金不够支付补齐的,管理人将责令其补齐,且悔拍的买受人不得参加本标的物的重新拍卖。
九、特别提醒:
1、买受人拍卖成功后,自行办理权益过户手续,管理人予以配合。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未知的缴费项目均由买受人自行负担解决;
2、竞拍人在竞拍前,务必调查其是否存在瑕疵,管理人不保证拍卖标的权利无瑕疵,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管理人对标的物所作的说明、提供的附件、图片,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保证。
特别提示: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关于公司经营状况由竞买人自行查证核实,如公司章程或主管部门对股东资格有特殊要求的,也由竞买人自行查证,拍卖人不予负责。如因竞买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相关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标的物以股权现状为准,破产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拍卖成交后责任自负。
3、管理人郑重提醒各竞买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价值与公司资产及经营情况等诸多因素相关,并存在一定的潜在风险。管理人不承诺和保证本次拍品的价值,上海嘟卡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及相关投资仅作参考。竞买人须符合国家和有关政府部门相应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要求。
4、本次拍卖,买受人需支付拍卖平台使用费,买受人在竞拍前,应当自行了解该收费信息并向平台提供者承担相关费用。
5、如竞买人在竞买成功后,届时交付拍品可能涉及的运输费、人工费等全部费用均由竞买人自行负责,同管理人或浙江唯至德科技有限公司无关。
十、管理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一、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7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提交书面材料。
十二、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咨询电话:13819251615 (章律师)。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浙江省长兴县太湖街道明珠路1258号明珠商务大厦三楼。
浙江唯至德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0二二年六月十六日